当年明月为什么不写了,有哪些适合快四十岁的人真正对人生有用的书籍值得推荐

我今年正好四十岁,看到这个问题,浪费上十几分钟说一下吧当年明月为什么不写了。也是经验之谈。

当年明月为什么不写了,有哪些适合快四十岁的人真正对人生有用的书籍值得推荐

第一种,历史书。读原著,不要读白话版,柏杨类或者当年明月类,都不要看,那是给二十多岁孩子扫盲用的,不适合你。二十五史也不要全看,史记,两汉书,三国志,新旧唐书,新旧五代史,隋书,资治通鉴,可以了。宋明清的正史都写的不咋地,除了专业研究者,根本看不进去。当年明月为啥写明史能火,就是因为明史文笔太差。你让他写史记试试。

第二种,圣贤书。诸子百家,孔孟老庄韩非子,看点就行了。孔子说,四十不惑,看了这些书,也就能明白很多道理了。

第三种,四大名著,不解释。

第四种,鲁迅周作人,金庸王小波。这几位都是有历练的人,写的东西也都是给中年人看的。

最后说一句,看书就是修行,不是为了有用。抱着有用的态度去看书,还不如不看。

《明朝那些事儿》并非一本正经的历史书;

《明朝那些事儿》的作者也并非专业的史学家,

作者写这本书,自己也坦言,是“以心述史”,根据自己的感觉得解读历史,用自己的理解来描述历史人物的心理。

《明朝那些事儿》为了“以心述史”,为了吸引读者,运用了大量主观性的叙述,篇幅巨大,因此武断难免,错误难免,自以为是难免。

下面简单举两个例子。

一、清太祖努尔哈赤死亡之谜。

清太祖努尔哈赤是怎么死的,这个在史学界是有争议的。

争议的根源,是天启六年正月的宁远之战结束后,袁崇焕给蓟辽经略高第打了份报告,说自己“用大炮打死无数”来犯之敌。山海关主事陈祖苞觉得这个报告太笼统,就另起了一份奏报,发回朝廷,上面称:“用红夷大炮,及一应火器诸物,奋勇焚击,前后伤虏数千,内有头目数人,酋子一人。”高第随后认为,应该强调和突出这个“酋子”的身份,于是又追加了个折子,说“奴贼攻宁远,炮毙一大头目,用红布包裹,众贼擡去,放声大哭。”

宁远大战时,陈祖苞和高第身居山海关,离前线有七百多里距离,他们写的东西,只能根据袁崇焕的报告进行具体和细化的,但他们居然加入了想象和推测。

然而,就是这种想象和推测,有人脑洞大开,断定这被“炮毙一大头目”就是努尔哈赤。依据是,天启六年八月,努尔哈赤挂了。

从天启六年正月到八月,时间长达大半年,竟然得出努尔哈赤死于袁崇焕炮下的结论,不能不让人佩服!

但是,为了衬托袁崇焕的伟大,必须如此。

具体解释是,努尔哈赤遭受了炮伤,再兼失败后恼羞成怒,身心双层痛苦交织在一起,患上了不治之症,苟延残息了八个月,一命归阴。

《明朝那些事儿》把袁崇焕定性为一个大英雄,因此极力支持这种想法。

作者是怎么将这种推测进化为事实的呢?

首先,引用了《春坡堂日月录》里“红夷大炮者,周而不停、每炮所中,糜烂数十尺,断无生理“一语,以描述袁崇焕炮火之犀利。

接着,别开生面地抛出了一道数学应用题,说十门大炮每炮每天轰二十炮,以两天计算,至少四百炮,“每炮所中,糜烂数十尺”,然后脸不红、心不跳地给出结论:“后金军伤亡的人数,大致在四千人以上!”

可惜的是,没有任何史料表明宁远大战中金军伤亡人数是四千人以上的!

明朝方面,高第上报给天启帝的战果是:“宁远捷功奴夷首级二百六十九颗,活夷一名,降夷十七名,献俘报可。”

后金方面,《满文老档》上记录是:“伤亡五百余人。”

从明、金双方记录的数字来看,彼此的记录都是相当靠谱的。毕竟,明朝收割的首级为二百六十九人,再加上受伤的二百余,可不就是“五百余人”?

这先暂且不主,继续看《明朝那些事儿》是怎么坐实“努尔哈赤毙命于袁崇焕炮火”这一说法的。

其描写努尔哈赤死亡的文字,异常有趣:“漫天的炮火轰鸣声中,有一炮射向了城下,伴随着一片惊叫和哀嚎,命中了一个目标,这个目标到底是谁,至今不得要领,但可以肯定是相当重要的,因为一个不重要的人,不会坐在黄帐子里(并及黄龙幕),也不会让大家如此悲痛(嚎哭奔去)。对于此人身份,有多种说法,明朝这边,说是努尔哈赤,清朝那边,是压根不提,这也不奇怪,如果战无不胜的努尔哈赤,在一座孤城面前,对阵一个无名小卒,被一颗无名炮弹重伤,实在太不体面,换我,我也不说。”

看,似乎说得很隐晦,实际上却说得非常明解:努尔哈赤就是死于袁崇焕的炮下。

可惜的是,从相关史料来看,从天启六年正月到八月这长达大半年的时间里,努尔哈赤大部分时间是非常健康的,吃嘛嘛香,身体倍儿棒,期间,他曾率军血屠觉华岛、整顿军马准备远征蒙古(因为东江毛文龙的捣乱,没能成行)。

二、诡辩袁崇焕与后金的勾结问题。

袁崇焕的罪状,是经过了漫长十个多月的审讯,最终由崇祯帝御平台,召辅臣并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使司、大理寺、翰林院记注官,吏科等科、河南等道掌印官及总协、锦衣卫堂上等官判定的,共有十大罪:付托不效、专恃欺隐、市米资盗、谋款诱敌、斩帅践约、纵敌长驱、顿兵不战、遣散援兵、潜携喇嘛、坚请入城。

这其中,最为致命的当是“谋款诱敌”,性质就是通番卖国、叛逆造反。

“己巳之变”期间,民间就“喧传袁崇焕挟奴讲款”,廷臣对袁崇焕的弹劾是“督师卖奸不肯力战”。

《明朝那些事儿》却偷换了概念,说民间都造谣“袁崇焕是跟皇太极勾结的叛徒”,朝廷上对袁崇焕的弹劾是“督师要叛变后金”。然后活泼幽默地自我辩论,说:虽说此前也有李永芳、范文程之类的人前去投奔,但事实上,也都并非什么大人物,比如李永芳,只是个地区总兵,而且就这么个小人物,努尔哈赤同志都送了一个孙女,一个驸马的(额驸) 头衔,还有无数金银财宝,才算把他套住……按照这个标准,如果要买通明代最高地方官,总管辽东、天津、登州、莱州、蓟州五个巡抚的袁崇焕,估计他就算把女儿、孙女全部打包送过去,估计也是白搭。所以从经济学的角度讲,只要袁崇焕智商正常,是不会当叛徒的。

精彩,实在精彩。这一段偷换了的概念的精彩自我辩论,让人情不自禁地要鼓掌。

不过,所有正经史书上的记载、以及研究这段历史的史家学者,根本没有谁过说袁崇焕过要放弃自己身为大明督师的立场,象李永芳、范文程等人一样逃跑叛变到后金的阵营里。

大臣指控袁崇焕,是说他“以五年灭奴欺皇上”、“密谋款敌”,“以胁城下之盟”。

事实就是如此,袁崇焕先前在崇祯帝跟前拍着胸脯、放豪言,说是要“五年平辽”。但到了辽东任上,感觉得根本办不到,为了五年后对自己的承诺交差,不得不动歪脑筋,妄图通过议和谈判来收复部分辽东失地。

《石匮书后集》因此明确记,袁崇焕是“杀毛文龙以为信物,今勾引入犯,以城下之盟,了五年灭寇之局”。

《明史纪事本末补遗》也称“(袁崇焕)无以塞五年平辽之命,乃复为讲款计。

2022-06-10

2022-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