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律师遭人伤害现已脱离危险,武汉发生的律师枪杀案,会不会让有些律师不敢为弱势群体发声了

据媒体报道,武汉被枪击的薛律师和犯罪嫌疑人雷某曾在2020年的四起民事案件中有过交集,四起案件均为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由洪山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武汉律师遭人伤害现已脱离危险。薛律师正是这四起案件的诉讼代理人之一,犯罪嫌疑人雷某是武汉某建筑工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正是四起案件中的被申请人。

薛某所在律所的一份“案情汇报”称犯罪嫌疑人对民事案件中自己的房产被法院强制拍卖不满,因此酗酒后持枪杀人后逃逸。

应该说,薛律师是为了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而死。我们为这位年轻有为的律师惨遭横祸深感惋惜。人们将永远记住这位仗义直言、富有正义感的薛律师。

犯罪嫌疑人雷某故意杀人,后果特别严重,一定会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

武汉发生的枪击律师事件,会不会在今后引起负面效应呢?今后,是不是律师们就不愿也不敢为弱势群体发声呢?

有可能,个别律师会望而却步。

但是,我相信,中国的律师界大部分人是有正义感的,铮铮铁骨的汉子并不少。

我想起鲁迅先生的一段话。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就有拼命硬干的人,就有舍身求法的人,就有为民请命的人……他们是中国的脊梁。(大意如此,未核对原文)

我国每年因公殉职的警官大约有300多人,检察官、法官在履职过程中牺牲的也常有耳闻。这些流血牺牲,都没有把活着的人给吓住。

武汉枪击律师事件,也同样挡不住律师维护公平正义的步伐。

中国司法界埋头苦干的人、拼命硬干的人、舍身取义、舍身求法、为民请命的人从来就不会少过。

律师中能称得上“中国的脊梁”的人,永远也不会在法庭上缺席。

据媒体报道,最近武汉市发生了一起枪击律师的案件。被害人已经不幸死亡,凶手已经被公安机关抓获。

中国的法律是禁止私人持有枪支的,凶手为什么持有枪支,受害者为什么又是律师?

本案作案方式的特殊性,被害人职业的敏感性,使这起枪击案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不管事情的起因如何,犯罪嫌疑人持有枪支是违法犯罪的行为。大庭广众之下,枪击律师并致其死亡,这更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应该依法严惩。

可以肯定的说,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故意杀人罪。

在人民法院尚未审理此案之前,一般的民众靠臆想和推测来评论此案,都是不太适宜的。

也许,犯罪嫌疑人走上这一步,也有他自己的理由和看法;也许,犯罪嫌疑人与本案被害人有着错综复杂的利害关系。

仅从目前媒体透露的极其有限的信息,无法作出更多的判断。

由衷的希望,今后此类案件能够被遏制住。

爱惜自已的生命,敬重他人的生存权利。这是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道理。

首先,保护无产阶级专政诉讼制度的尊严是当务之急,凡是那些针对诉讼参与人员的犯罪,要认识到他们已经不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而是阶级分子与人民民主专政之间的敌我矛盾,前两年“杀民事法官”的恶性事件层出不穷,现在则选择了政法队伍的律师薄弱环节进行,所以立法也应该针对新情况大刀阔斧进行改进:

1、增加“藐视法庭罪”,保护法官、检察官、公安警察、律师、鉴定人员、证人,对于敢于挑战我国人民民主专政诉讼制度的人员,要加大惩处力度。

2、对于针对诉讼人员进行的犯罪,应当在相应犯罪増列一条加重处罚情节。

其次,完善法律援助保护及保险制度,对于那些执行法律援助的律师,他们实际上相当于“执行国家安排的法律援助公务”,对方当事人实际上属于“暴力抗法”,国家应当加强司法保护力度,并对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提供人身保险。

第三、杜绝在法律援助案例中,进行全权代理,以免当事人找律师泄愤,把对于国家法律援助制度的仇恨,发泄到律师身上,得罪人的事情,也应该要当事人顶在最前面,当事人可以义正言辞的对对方进行道德上的压制,使其不敢走向极端。

2022-06-10

2022-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