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与职级如何区分,局党组成员(无级别)和科室负责人(副科级)怎么选

分两步来解答你的问题职务与职级如何区分。

一、首先厘清党组成员到底有没有行政级别?

党组成员是党内职务,系党内班子成员,我国的体制机制是党领导一切,因此干部的党内职务更多体现的是干部在党内的地位和身份,便于民主决策,实际上并没有在机构编制部门明确设定级别。我国公务员的行政级别和职务,主要依据《公务员法》来区分,比如职务,从正国职到副科职区分了十个层级,职级从一级巡视员到二级科员区分了十二个层次,在公务员法第十六到第十九条都有明确的界定。换言之,公务员的行政级别主要和其行政职务和职级有关,与党内职务无关,之所以很多人习惯将党内职务与级别联系起来,主要是因为现实中的干部使用,经常将行政职务与党内职务挂钩,要求到一定行政级别才有资格具备党内职务,久而久之形成了党内职务有级别的误区。

举例说明。很多正团级的部队干部转业地方,经常被安排到地方各部委办局任党组成员,为什么会这么安排?一方面是因为党组成员不是行政职务,可以不占职数,因此在一些安置任务重的地方,经常将军转干部安排到党组成员岗位上,一来是方便安排,二来也便于以后消化;另一方面是因为党组成员没有固定级别,正团干部拿正处的工资待遇,没有给实职副处岗位,但安排在党组成员岗位上又可以享受班子待遇,各方面都说得过去。

再比如一些特殊的岗位,比如地市级的政府秘书长,按惯例都是市政府党组成员,而市政府党组成员在多数人的印象中都是副厅,那是不是意味着政府秘书长也是副厅?实际上不是,政府秘书长还是正处,进入市政府党组成员,只是为了便于协调工作而已,其本质上还是市委管理的干部,当然因为有市政府党组成员这层党内职位,提拔市政府秘书长原则上要求报省委组织部核准。这从侧面也印证了党内职务没有级别,不像行政职务那样有“法定”级别。

题主所说的情况应该在县区局办,同样的道理也适用县区。比如县区某个局的中层科室负责人进入局党组班子,按道理局党组成员应该是副科,可现实是他还是正股级干部,也就是科员,相当于没有级别。这种职务上的安排在县区行政部门不普遍,但或多或少会有类似的情况发生。

二、局党组成员(无级别)和科室负责人(副科)怎么选?

我的意见还是选局党组成员。

道理很简单,不管怎样局党组成员都是领导班子成员,享受班子的待遇。因此,尽管局党组成员可能还是中层的干部,没有副科行政待遇,但因为有党组成员这重党内职务加持,可以享受领导班子的政治待遇。只要主要领导指定分工,没有级别的局党组成员照样可以管有副科级别的科室负责人。中层科室负责人级别再高,从讲政治讲原则的角度出发,也必须服从局党组成员的命令。这是基本的政治素质。

而且,只要进入了局党组成员,即便现在不是副科,迟早也会解决副科,组织上不可能会让一个局党组成员一直名不正言不顺地无级别下去。换言之,进入局党组班子,相当于拿到了一个副科门票,以后大概率会提任副局长兼任党组成员,而中层副科领导却不一定有机会提拔副局长,即便有机会,一般也会优先考虑解决局党组成员。这就是班子成员和中层正职在地位上的差距。

基于这种现状,个人强烈建议选局党组成员,在没有解决实职之前,可能短期内会有经济和待遇上的落差,但长期来看,选局党组成员的发展优势绝对高于副科级的中层。这是毋庸置疑的。

这个问题有点看不懂啊,提拔担任新的职务肯定要明确职务啊,晋升新的职级肯定要发文明确新的职级啊。这个问题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是不是应该明确职务层次。

首先说一下职务层次:根据《公务员法》规定,领导职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共10级。每次职务晋升一般是逐级晋升,很少有跨级晋升的情况出现。

其次对于提拔的,我的建议是最好明确职务层次,这样有利于今后工作的开展。小编当年从事过人事档案工作,碰到过这样一件事:一个干部曾经担任过一个已经撤销单位的办公室副主任,任免审批表中只写了副主任这个职务,具体什么职务层次没有具体描述。

我们翻箱倒柜查找那个撤销机构的文件,谢天谢地终于找到了,那个撤销的机构是副处级,内设机构是正科级,也就是说这个办公室是正科级单位,办公室副主任应该是乡科级副职领导干部。

如果当时发任免文件的同志能够注意一些,在文件的职务后面备注一下(副科级,试用期一年),那么我们就会省去很多麻烦。

现在不同层级的办公室都可以有主任,上到国家下到乡镇,级别从省部级正职到股级,如果在文件中不备注,那么对于好多不懂机构规则的人来说,肯定不清楚你是什么级别。

所以现在我们发布任免文件,一般会在职务后面用括弧明确一下具体的职务层次。

这就是我的答案。

2022-06-10

2022-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