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的单位要开身份证明,身份证是身份的合法证明,为什么要用手机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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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居民身份证每一个公民唯一的合法证件为什么有的单位要开身份证明,不论何时何地出示身份证都被视为合法、有效。

用手机来证明身份证的合法有效,真是开天大的笑话!在我国年满16岁的人都知道一个最浅显的道理,要想购买手机卡必须持有效证件才能购买手机卡,所谓的合法有效的证件就是居民身份证,反过来说手机怎么能证明身份证的真假?真是痴人说梦!

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经常会遇到需要使用身份证的问题,在使用的过程中如果有人或者一些机关、单位不认可或者拒绝使用,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要果断地向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来证明和处理身份证的合法有效问题,依法维护我们公民的合法权利!

谢谢悟空的邀请!

对于题主所提出的问题,尤其是如何让单位出具身份证明?然而对于这样的问题,至于要求单位出具身份证明,而是你要出具哪一类的身份证明?其用作何处之用?

当然哪,由于现在的工作调动以及关系转移,都是要求单位给予出具单位为其出具身份证明,只要首要问题,即你必须是单位正式员工,其二,必须要有真实档案在单位备案,其三,必须要有工资证明,然而在这几个必须的基础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单位才有可能为你出具身份证明。

当然还有就是要单位为你出具身份证明的目的是什么?而只里必须要跟单位讲清楚,否则单位也不会给你发出其身份证明。至于对身份证明,虽然可以通过网上查询,但是尤其是员工为了购房,而需要进行商业贷款,即由银行必须要求该人员要单位给予出发出本人的身份证明,还有工资证明,这里是银行的一种规定,任何急需办理贷款的人确是不可缺少的。

哪么对于单位为了出具身份证明,即代表单位为其担负着一大风险,为什么呢?由于你是单位的一员,单位即是风险承担方,如果你出了什么问题,哪可能单位要为你承担一定的风险责任。尤其是用于购房贷款,尤为重要!至于对如何让单位为自己出具身份证明,而自己应该做好一定的思想准备,一般情况下,即不需要单位出具身份证明,而现在只要有身份证即可!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虽然《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享有知情权,即“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但其强调的是必须“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而是否品行端正,是否诚实守信,是否从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与招收普通员工、从事一般的工作,与劳动合同的签订并没有直接关联。哪怕应聘者存在不当情形,公司也可以通过教育,促使其改正和转变。更何况该法条中只是要求“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而不是“证明”。

同时,“诚信证明”中要求居委会(村委会)、派出所承诺,如果弄虚作假,则“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实质上就是一种用工担保,而《劳动合同法》第九条已明确指出:“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另一方面,《就业促进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鉴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诚信内容,主要适用于服兵役、入党、招录公务员等政审需要,以及从事安保、航空招飞等特殊职业,而公司所提供的劳动岗位并无特殊之处,其为了“打击报复”,自行设置“奇葩”录用门槛,强行要求应聘者提供“诚信证明”,明显是对应聘者刁难,构成就业歧视。

对此,该法第六十二条指出:“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你们有权要求法院责令公司撤销提供“诚信证明”的做法,按正常情形进行招录。

2022-06-10

2022-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