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警察督促不法停留缅北地域工作人员归国自首

湖北省警察督促不法停留缅北地域工作人员归国自首 武汉市2月17日电 (李宗吾)为严查整顿中缅边界跨境电商违法违纪主题活动,湖北省公安厅前不久公布《关于敦促湖北籍非法滞留缅北地区人员回国投案自首的通告》(下称《通告》),敬告湖北籍不法停留缅北地域工作人员于2022年4月30日前归国自首,不然将依规严厉查处。

据了解,《通告》所称湖北籍不法停留缅北地域工作人员,就是指湖北籍在缅北地域从业互联网违法违纪主题活动、偷越国(边)境、机构别人偷越国(边)境及持证上岗出国贷款逾期未回国等刑事犯罪工作人员。

《通告》强调,不法停留缅北工作人员归国后全自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身违法违纪情形的,是投案自首。自2022年2月16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前自首的,依规从轻处理或可减轻惩罚;剧情比较轻的,依规免去惩罚。提前准备归国投案自首的,应在归国前3日内向型户口所在地公安局、社区居委会或城镇市人民政府上报,根据正规平台归国。

因为主观原因不可以在要求期内归国投案自首的,可授权委托别人委托投案自首或先以电話、手机微信等方法投案自首,自己接着归国归案的,视作全自动投案自首;经亲朋好友劝诫、陪同投案自首的,或亲朋好友积极报警后将不法停留缅北地域工作人员送去投案自首的,视作全自动投案自首。

另据《通告》,不法停留缅北工作人员有检举、告发别人刑事犯罪,经核实确实的,及其给予关键案件线索,进而得到破获别的案子,或有积极主动帮助公安部门抓捕别的违反规定嫌疑人等有功主要表现的,可依规从轻处理或是缓解惩罚;有重要有功主要表现的,可以依规缓解或是免去惩罚。

湖北省公安部门激励本人和相关机构检举不法停留缅北地域工作人员,对举报者以及他相关见证人将依规给予保障和信息保密。

不法停留缅北地域工作人员凡拒不接受地方党委、公安部门劝返,在2022年4月30日以后仍停留缅北各地的及其不通过合理合法方式归国的工作人员,公安部门将依规严厉查处,并执行有关惩罚。

湖北省警察提示,所有人或企业、公司、团队不可为不法停留缅北地域工作人员给予隐藏处所、财产、交通出行及通讯工具,为其通风报信或给予别的便捷前提协助其潜逃。以上个人行为经核实确实,涉嫌犯罪的,将单位受贿罪法律责任。(完)

2022-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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