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城乡居民医保经办人员服务项目行为主体扩至3家

青海城乡居民医保经办人员服务项目行为主体扩至3家 西宁市2月17日电 (新闻记者 孙睿)记者17日从青海省省医保局获知,为加强医保基金应用管控,青海城乡居民医保经办人员服务项目行为主体扩至3家。

青海省省医保局药业服务项目管理办责任人详细介绍,青海省省医保局此前与国内人民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子公司和中国太平洋财产险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省子公司3家商保企业签署了《2022—2024年青海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委托经办服务合同》,致力于推动医保改革、促进现行政策落地式、兑现医疗保险工资待遇的“最后一公里”。

为使商保企业经办人员城乡居民医保业务流程更具有竞争能力和约束,激励有前提的商保企业积极开展医疗保险经办人员服务项目,产生相互合作,合理提高医疗保险经办人员服务水平,青海省省医保局根据政府购买服务、面向全国招投标的方法,明确了3家商保企业承揽2022-2024年青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人员业务工作中,新一轮城乡居民医保经办人员服务项目行为主体由2家扩张为3家,医疗保险经办人员服务项目方式进一步获得扩宽,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

“本次服务协议的签署,主要是推动医保改革、促进现行政策落地式、兑现医疗保险工资待遇,加强医保基金应用管控。”青海省省医保局药业服务项目管理办主管说。(完)

2022-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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