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河堤塌陷具体原因是什么,违法占用河道堤岸致使防汛墙损坏,法院如何判决

日前江苏南通河堤塌陷具体原因是什么,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青浦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李壮故意毁坏财物一案。通过法庭审理,当庭宣判,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李壮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被告人李壮还应赔偿国家修复损毁防汛墙的费用共计人民币622,733.28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壮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壮犯罪以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认为被告人李壮违法占用河道堤岸,造成防汛墙受损,实际修复费用为人民币715,733.28元,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请求判令被告人李壮支付损毁防汛墙的剩余修复费用人民币622,733.28元。

被告人李壮及其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辩护人以其当事人系初犯、具有自首情节、且有一定的悔罪表现等为由建议法庭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被告人李壮及其诉讼代理人均无异议。

上海青浦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壮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李壮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壮的犯罪罪名及认定其系自首的公诉意见正确,法院予以确认。关于辩护人以其当事人系初犯、具有自首情节且有一定的悔罪表现等为由建议法庭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因与查明的事实相符且于法不悖,故予以采纳。

被告人李壮违法占用河道堤岸,致使防汛墙损坏,侵犯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要求被告人李壮支付损毁防汛墙修复费用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故作出上述判决。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七十三条 国家财产属于全民所有。

国家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坏。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四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破坏、侵占、毁损堤防、水闸、护岸、抽水站、排水渠系等防洪工程和水文、通信设施以及防汛备用的器材、物料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坏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

(六)赔偿损失;

……。

小编发问为什么不把长江大堤修成为高速公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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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生在长江边长在长江边的人,对这个问题其实就思考很久了。古人修土堤是因为生产力低下那是没有办法的事,而十多前年国家花巨资重修大堤时为什么不把长江大堤修成为高速公路呢?随着对国情的深入了解,才明白原因是多方面的。要知道长江的历史比人类的历史要悠远的多,虽然地壳在到了某一定时刻就会发生碰撞,或多或少改变一点长江形成与变化,但长江的形成要比人类所了解的文明世界要早上几十亿年左右,也就是说先有了长江,然后才有了姗姗来迟的人类。如果从太空上往华夏大地上瞧的话,长江就是一条弯弯曲曲的绳线,如果用一个大放大镜往下一段一段去看话,你一定会觉得自然界的魅力让长江显得如此壮观与霸气,正是它的抚育使得生活两岸亿万人民的千百年来生生不息地繁衍下去。可与此同时长江几乎又会在某些年份里给沿岸人民带来了水淹的灾难。所以从上古起,就有了李冰修土堤防江水,沿江两岸修土堤让长江水沿土堤内走,使长江洪水期对两岸人民的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内,到了今天在国家下大力巩固长江两岸大堤的情况下,又有了预防百年大洪水的三峡工程的建成,但由于时空的限制,也由于不想去惹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对于把长江大堤变成为高速公路的想法,也就没有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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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长江大堤上到底能不能修高速公路的问题?答案是肯定能。但如果真要修高速公路的话,这又是一个关系到大堤是否在像1954年,1998年大洪水时能否安稳的问题。因为万里长江不少地方护堤里一到洪水期都出现过很多次水涌的现象,也就说地质条件很不明朗,而且长江两岸国家又有专门的法律规定,比如建筑物离大堤要有距离,大堤外不准有任何建筑物,而堤上建筑物只能水文站之类观察点等。关键是国家的财政也不可能拿出这一大笔钱来去修长江大堤上高速公路。不过我知道的是在有不少地方在市郊联结处上修有长江大堤上几十公里的公路,让车子限速跑。而至于沿江市区一般的长江大堤上都修有江滩公园及休闲处等一大批人文景观的地方,是广大市民修闲的好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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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了这些其实还是与钱有关系。我们国家现在的高速公路里程已经是世界第一了。可以这么说,目前的高速公路已经差不多能够满足国民经济生产发展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要花大力气费大钱再去修长江万里高速公路的话,就有点得不偿失啊,关键是国情的实力不允许,不过若过了50年再去谈的话,恐怕那时情况又会不一样了。反正我相信100年内这件事一定会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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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0

2022-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