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混动车牌照政策2021?(2021上海绿牌混动车型一览表)

今天,上海发布《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办法提出,自2023年1月1日起,消费者购买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的,本市不再发放专用牌照额度。

本实施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申请专用牌照额度的,继续按照上一轮新能源汽车的购买程序和条件办理。

办法要求,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用于非营运,且个人用户名下没有使用本市专用牌照额度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本市在非营业性客车总量控制的原则下,免费发放专用牌照额度。

购买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的消费者,申领专用牌照额度,还应当符合:已在本市落实一处符合智能化技术要求和安全标准的充电设施;个人用户名下没有非营业性客车额度证明,没有使用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不含摩托车)。

另外,自2023年1月1日起,消费者购买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的,本市不再发放专用牌照额度。

有以下条件:

《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条   个人用信用状况良好、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自申请之日前1年不存在相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的下列人员:

(一)本市户籍居民;

(二)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且最近24个月内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保满一年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四)持有有效身份证件且在本市居住1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及外籍人员。

扩展资料:

《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相关法条:

第四条  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除进口新能源汽车以外),在中央财政补助基础上,根据本市新能源汽车登记车型有关信息和本市确定的补助标准,再给予本市财政补助。

本市财政补助主要依据节能减排效果,并综合考虑生产成本、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逐步退坡。对符合条件的纯电动汽车,按照中央财政补助1∶0.5给予本市财政补助。

对符合条件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且发动机排量不大于1.6升的,按照中央财政补助1∶0.3给予本市财政补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

2022-06-10

2022-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