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规定国营企业创建总注册会计师规章制度 确保内部审计组织高效率运作

浙江省规定国营企业创建总注册会计师规章制度 确保内部审计组织高效率运作 杭州市2月22日电(张煜欢 张雨珠)22日,《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下称《规定》)记者招待会在浙江省杭州市举办,新闻记者从大会上获知,新修订的《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实施,在其中浙江省初次规定国营企业创建总注册会计师规章制度,确保内部审计组织高效率运作。

“内部审计做为企业经济发展管理决策专业化、内控管理规范性、风险管控常态的一项关键制度管理,是对企业内部结构资产、資源、财产和连接管党员干部执行经济发展义务状况等执行审计监督、点评、提议和催促审计整改的主题活动。”浙江审计厅党委书记、厅局长毛子荣说。

近3年,浙江省我省内部审计组织共进行内部审计新项目15万只,推动增收节支400多亿元,明确提出审计报告意见提议被采取17千件。

毛子荣详细介绍,新修订的《规定》共7章47条,关键对内部审计的管理机制、组织岗位职责、人员配备、程序流程、整顿和結果应用、业务流程具体指导和监管、法律依据等提出了全方位要求。

依据《规定》,依规归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目标的行政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国企、参考国企管理方法的集体所有制和金融企业要进行内部审计,审计机关要对内审工作中开展具体指导和监管。

此外,浙江省也激励适用非公有制企业、农村集体经济机构、底层人民群众自治权机构等企业不断完善内部审计规章制度、进行内部审计工作中。现阶段,各省已经有内部审计组织5千多个,内部审计工作人员2数万人。

毛子荣详细介绍,《规定》中初次规定国营企业创建总注册会计师规章制度,总注册会计师帮助本企业负责人管理方法内部审计工作中,切实维护内部审计组织高效率运作、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全方位整改措施。

除此之外,《规定》还初次要求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应将内部审计工作中列入政府部门业绩考核、法治政府等有关考核制度管理体系,适用确保内部审计组织、工作人员依规单独开展工作;初次确立企业负责人是内部审计工作中第一责任人,承担研究部署各类内部审计工作中;初次把贯彻执行上级领导重要决策部署状况列入内部审计组织岗位职责。

“内部审计做为各单位、各企业加强内控制度必不可少的主要方式,与政府审计、社会发展财务审计一同组成财务审计三支能量,根据揭露问题、提意见、推动整顿,服务项目所属单位规范管理、规避风险、提高使用价值,在促进浙江省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中激发了关键功效。”毛子荣说。(完)

2022-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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