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奇闻怪事裹脚,古代被礼教和男权美化,女性缠足是如何诞生、兴起和终结的

根据考古发掘发现民间奇闻怪事裹脚,从南宋起,我国的女性就开始“裹脚”了。考古学家从南宋的一个墓葬中,发掘出了最早的小脚女人穿的鞋子。

但是,有野史记载夏朝和商朝时期的禹妻、妲己就是美丽的小脚。

大禹的妻子涂山氏,传说是狐狸精所变,脚非常小。商朝时期,纣王有一个有名的妻子:妲己。传说,妲己也是狐狸精变的,但是,她功力不如大禹妻子涂山氏,她的脚没有完全变小。于是,妲己就用布帛将自己脚裹小。妲己在纣王面前受宠以后,后宫众多妃子都开始效仿妲己,开始裹脚。

宋朝时,上层社会开始流行女子缠脚,裹脚的风俗是由北方传到南方的。在对宋朝的墓葬考古发掘中,已经发现了很多小脚穿的鞋子。而且,各种资料中也有裹脚的记载。

苏东坡《菩萨蛮》:“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

元朝末年,社会风气甚至出现了以不缠足为耻的观念。明朝发展了以前的社会风气,妇女缠脚之风开始向下层社会流行。张献忠不喜欢妇女缠脚,曾“大刖妇女小脚”,多的能堆积成山,名曰金莲峰。

满清入关之初,曾下令男子剃头留辫,同时,也让女子放脚,当时八旗妇女是不缠脚的。(孝庄太后曾有谕旨:“有以缠足女子入宫者,斩!)在满清的屠刀下,男人低下了头,留了辫子。但是,女人裹脚的风气是屡禁不止。到康熙七年,朝廷才正式允许妇女缠脚。因此,有“男降女不服”的说法。

清朝的小脚才是真的“深入人心”。男人娶妻,必须要“三寸金莲”。大脚的“天足”,渐渐成了不入流。就连西南和西北的少数民族地区,妇女都开始缠脚。

古代的文人士大夫,吃饱撑的没事干,把自己的审美给憋“扭曲”了。于是,以小脚为美,以欣赏美女小脚为乐。封建社会的女人,是没有地位的,是男人的玩物。女人为了讨好男人,就开始裹脚。

1912年3月11日,孙中山总统发布《大总统令内务部通饬各省劝禁缠足文》,社会上开始禁止缠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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裹脚基本上是中国古代汉人的陋习之一,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其他民族的人。

民间奇闻怪事裹脚,古代被礼教和男权美化,女性缠足是如何诞生、兴起和终结的

裹脚从什么时候开始出现的,似乎已经很难考证了,至少对于我们非专业人士来讲,不存在一个确切的定论。但基本上来说,女人裹脚在北宋时期就已经出现了。比如苏轼就有《菩萨蛮》一词,描述缠足女性:

民间奇闻怪事裹脚,古代被礼教和男权美化,女性缠足是如何诞生、兴起和终结的

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

民间奇闻怪事裹脚,古代被礼教和男权美化,女性缠足是如何诞生、兴起和终结的

民间奇闻怪事裹脚,古代被礼教和男权美化,女性缠足是如何诞生、兴起和终结的

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趺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

该词普遍认为是苏轼于席间的游戏之作,是写给歌妓的。我也曾据此认定裹脚习俗起源于北宋的娱乐场所。因为娱乐场所自然要以取悦顾客为赚钱的主要手段,所以女性裹小脚用以取悦男性宾客的审美,这倒不算是男权对女性的压制,反倒是一种商业化的考虑。

但后来我又看到资料,说宋朝的皇室、贵族和士大夫家族也鼓励女性裹脚。苏轼词中的“宫样”其实就是宫廷中的样子,看来倒是歌妓在模仿宫廷女子,以博得男性欢心。

若从更久远的历史来看,小巧玲珑的女性的确更符合汉人男性的审美,也极大满足了其性心理。像赵飞燕之类,也是小巧到可以在掌中跳舞,脚自然不会特别大。《孔雀东南飞》里也描绘了小脚,但未必是裹脚造成,而是以脚来勾勒整个人的小巧玲珑。

由此可见,女性裹脚最初倒也不完全是男性群体的压制,而是女性以男性审美为标准,自行规训身体的结果。当然,从广义上讲,女性以男性审美来定义“美”的概念和认知,这也是男权社会的产物。

不过到南宋,女性裹脚的现象就更加普遍了。理学思想由二程、朱熹等学者发轫,中国思想逐渐内敛化也由此开端。内敛化的一大特点就是对身份认很敏感,比如华夷之间,再比如男女之间。男性由于从潜意识里惧怕女性群体的失控,故以理学为根基,构建出一系列旨在压制女性的家法族规。

但总的来说,南宋一代女性地位并不似后世一般低下,因为思想从书斋传播到人群,需要一个过程,所以女性裹脚虽然越来越多,但肯定不如后世普遍。

真正将女性裹脚的习惯推广落实是明朝。

明朝以理学为官方指导思想,故理学在士大夫群体中几乎成为主流学术,而家法族规和蒙学的推广,也使得理学思想在民间伸开触角,影响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

裹脚,就是日常生活中的一项。

在明朝,像样的士大夫家庭,也包括一般士绅家庭,女性成员都会裹脚。裹脚与否,甚至影响到女性乃至于整个家族在外界的名声。像《水浒传》、《金瓶梅》等世俗文学作品中,裹脚的女性角色也随处可见,如阎婆惜、潘金莲等,而且小脚情节一出,后面多数情况要开车。作品虽然托名两宋,实际上写的是明朝社会。由此可见,裹脚在明朝已经逐渐深入全社会,不单单是士大夫群体,因为那些话本小说主要的消费群体都是普通市民。

但截至明朝,一般来说裹脚女性都是出自社会中上流阶层,底层基本没有裹脚的,因为底层女性也需要参与体力劳动来养家,缠足对她们及她们的家庭没有任何好处,所以,还是有相当一部分人选择不裹脚的。

清朝建立后,由于是少数民族,没有裹脚习惯,也深知缠足之恶,故严禁缠足,但始终收效甚微。到康熙中期后,也就不再严禁,不了了之了。不过,清廷严禁旗人女子缠足。

但随着满洲贵族和旗人逐渐沾染汉文化,裹脚风俗不可避免地在他们中间兴起,一些旗人家庭的女性也开始选择缠足。尤其是一些曾在江南地区多年为官或居住的满洲亲贵、旗人和包衣等,受到的汉化影响更深。比如《红楼梦》里,尤二姐似乎就是小脚,也正是因为她小脚,所以也得到了贾琏和贾家一些家人的认可,可见此时旗人可能也开始逐渐认同女性裹脚。而且,随着清中期以后,汉化逐渐深入到边疆地区,一些其他少数民族也开始裹脚了。

总之,到清中后期,缠足恶习不仅从汉人士大夫蔓延到旗人和其他少数民族,还从社会中上层群体逐渐蔓延到中下层群体,诸如一些普通乡绅、没落乡绅、破落官僚和中小商人家庭。他们对裹脚看得似乎比上流社会还要重要,虽然生活上比较拮据,但仍然会给冒着丧失一个劳动力的代价,给女性裹脚,把裹脚与否看作礼教之大防,并在婚姻的问题上尤其重视。

晚清民国虽然屡次禁缠足,但裹脚风俗早已蔚为大观。这一时期,一些城市中的社会中上层群体因为接触了新思想新思潮,逐渐不再坚持裹脚,反倒是在小城市和农村蔚为大观,甚至连很多普通农家都开始为家里的适龄女孩裹脚。直到新中国成立,裹脚陋习方被彻底破除。

由此可见,裹脚不是从清朝才开始有,而是早就流行于汉人群体之中了。但裹脚的确是在清朝才普及化和下层化的,但这绝不意味着清廷从主观上有推进女性裹脚的意愿和行动。事实证明清廷并没有彻底对抗汉人审美和生活方式的能力,只能与之妥协,就连一些满洲贵族和旗人都接受了女性裹脚,这不得不说是一种悲哀。

2022-06-10

2022-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