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芬河市执行严苛交通出行、小区(住宅小区)监管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执行严苛交通出行、小区(住宅小区)监管 为进一步加强绥芬河市疫情防控工作中,合理阻隔肺炎疫情散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所示:

一、执行严苛交通管控。对道路、铁路线出入城口执行严苛交通管制通告对策,禁止不必要工作人员出门和进到。道路客运车、公交车车子、通村车辆等公共交通设施中止,的士所有停止运营。市区国省道、城区路面、乡村道路开展临时性交通管制通告,除公务用车(需拥有车辆通行证)、疫防紧急、值勤稽查车子、生活物资运输车辆外,别的社会发展车子(包含私家轿车等)严禁上道行车。

二、执行严苛小区(住宅小区)监管。对管辖区内村屯、小区(住宅小区)推行军事化管理,只留下1个进出口贸易,严禁非村内、小区(住宅小区)工作人员和车子进到,并分配专职人员24钟头值班。住宅小区住户要相互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员搞好小区及公共场合的监管工作中,搞好安全防护,不必要不出门。除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中和保证 民生工程所需工作人员凭市疫情防控总指挥部派发的通行卡进出所属住宅小区外,别的工作人员一律不可进出。

物业公司企业要进一步肩负监督责任,要依照疫情防控规定对电梯、垃圾箱、住宅小区进出口、楼过厅等住宅小区公共区域开展保护性消毒。物业管理工作员要全过程疫苗接种、标准佩戴口罩、扫二维码、验码、温度测量后入岗。

三、禁止聚会、宴席、学习培训等集聚主题活动。除给予必需生产制造生活物资场地、公司、加工厂,别的场地、公司、加工厂停业整顿。餐饮业场地停业整顿;全部个人民企定点医疗机构停业整顿;中小学校幼稚园和各种教育培训机构中止线下推广课堂教学;福利院、拘留所等关键监管场所军事化管理;“红事”一律停招,“葬礼”一律简办。禁止人群聚集。

必需生产制造生活物资场地、公司、加工厂要认真落实经营人监督责任,贯彻落实房间内消毒、自然通风、“一米线”和工作人员扫二维码(鹤城身心健康码和互联网大数据行程安排码)、验码、温度测量、安全防护等疫防对策。保供商场和药房采用无触碰派送方法运营;药房中止市场销售退热、止咳化痰、抗病毒药、抗菌药类药物,以上药物一律到定点医疗机构隔离病房筛选备案后才可选购;群众若有发烫、拉肚子、恶心呕吐等不舒服病症,应加强防护措施,尽早到群众隔离病房市中医院(详细地址:大直路东、安全街南;联系电话:18045323132)就医。

四、各乡镇街道、各机关事业单位严禁正餐。便民服务大厅、信访招待场地等窗口单位中止线下推广申请办理业务流程,推行网上办公室。

2022-02-28

2022-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