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的冤魂,有人穿侵华日军的军服上街,属不属于违法行为

违法不违法,先不说,我的意见是见到这样的情况,就按战场要求,将其当日本鬼子对待,先包围,令其下跪投降,手中没有武器,就把车钥匙,火机什么的放在手中代替武器,双手高举过头,等待派出所民警将其抓捕,押到派出所后,先按违反相关规定收监,然后把这样的情况向司法部汇报,待定罪后判刑,司法部提请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尽快出台伤害中国人民感情的相关处罚条例南京的冤魂!

大家可以看看德国是怎样对死灰复燃的纳粹分子的,包括服装,旗帜,标识,语言,组织等是怎么处理,这对我国有很重要的参考和借鉴。

日本从明代开始就对我沿海地区进行烧杀抢掠了,当时我们把他们叫倭寇,把他们国家称为倭国(我建议恢复明代对他们国家的称谓)日俄战争后就开始侵占我国大连旅顺港,1931年9月18日起就对我国发动侵略战争,长达14年的抗日战争,其惨烈程度是我们生活在和平环境的当代人难以想象的,虽然那场战争是在七十六前结束,但是留给中国人民的战争创伤是难以抚平的,近段以来国内有不少媚日,精日分子在网上吹日,为汉奸借尸还魂,从日本兵给糖到吹日本人很有礼貌,日本环境好,人友好,他们很感动,之前已经有明星把日本旭日旗当旗袍穿被国人严厉谴责了,又爆有人在接亲时穿日本鬼子服装,广西某市也有模仿南京大屠杀那两个杀人比赛的鬼子军官的站姿照相,这严重伤害了我中国人民的民族感情,是在我们的伤口上撒盐,这样的恶劣行径必须严惩!如果还没有这方面的立法就当尽快补上,包括诋毁英雄,领袖,时代楷模,英烈等,为侵略者歌功颂德,岂能容之!

死者为大,任何诋毁行为都令人不耻的。

南京的冤魂,有人穿侵华日军的军服上街,属不属于违法行为

一个二十来岁的小女孩由于社会经验不足遇害,作为善良人,我们有什么理由诋毁她。

南京的冤魂,有人穿侵华日军的军服上街,属不属于违法行为

李某月纯真善良,热爱生活,是个有追求的年轻人。只是她交友不慎,遇上了渣男,以致搭上了性命。

南京的冤魂,有人穿侵华日军的军服上街,属不属于违法行为

渣男不会写在脸上,正在恋爱中的你不去吸取教训,反而急着去指责别人,这是什么心态?

李某月遇害,教训是深刻的,作为涉世未深的女孩,应该如何去交友?每个人都应该去思考一番。

什么样的男人才是你值得交的人?

一、是品行上剩的人。一个人可以装,但时间久了他一定会露马脚。因此交朋结友,注意观察对方的言行举止很重要。

二、是不是一个尊重长辈的人。如果一个年轻人对长辈、父母都不尊重不孝顺的人。表明这个人不值得你托付终身。

三、多看他的朋友圈发了什么?这里可以观察他的取向。

四、看他为人真不真诚?做人善不善良?工作态度如何?

五、看他是不是一个鸡肠小肚之人?如果是那就得小心了。

小女孩只是交友不慎而已,但她却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我们不去思考教训却一味诋毁她,你的良心能安吗?

不知道你说的“美团”是怎么一回事?就南京大屠杀纪念馆被旅行社团利用,组织来宁游玩的外地游客去参观一事,我曾经提出抗议,在这冤魂聚集的地方,怎么可以嘻嘻哈哈?怎么允许穿的花红柳绿?因为它不收费,就被那些旅行社团利用,当成了一个点。做为一名老南京人,看见那么多外地游客在那里很不严肃的态度,心里好难受……

人微言轻唉,不知道有关部门为什么不能好好管管?人不自重,人必轻之!那里躺着冤仇未报的同胞尸骨,旅行社方面怎么可以“娱乐至死”?

2022-06-11

2022-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