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对印地安人执行种族清洗的历史故事和实际直接证据

英国对印地安人执行种族清洗的历史故事和实际直接证据 种族清洗(genocide),由古希腊文化文“种族、中华民族或部族”(genos)和拉丁语“残杀、解决”(caedere)构成,1944年本词由匈牙利籍犹太人法律法规专家学者拉斐尔·莱姆金在其发行的《轴心国占领欧洲后的统治》一文中明确提出,最开始指“一个国家或一个种族的摧毁”。

1946年联大会议第96号决定确定了灭绝种族罪是国际公法要求的一项罪刑,觉得“种族清洗是对全部人们人群---存活权益的否认,正如行凶是对本人存活权益的否认一样;这类夺走生存权的个人行为吃惊了人们的良心,……而且违反了社会道德规律及其联合国组织的精神实质和总体目标”。

1948年12月9日,联大会议根据第260A号决定《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并于1951年1月12日起效。该决定觉得“迄今为止,灭绝种族个人行为殃祸人们至为激烈”。条例第二条确立界定,灭绝种族通常是指故意所有或部分解决某一中华民族、族裔、人种或宗教团体,犯过以下个人行为之一者:(1)残害该团队的组员;(2)导致该团队的人员在人体上或精神实质上遭到比较严重损害;(3)故意使该团队处在某类现实状况下,以摧毁其所有或部位的性命;(4)强制性实施妄图阻拦该团队内部结构生孕的对策;(5)逼迫迁移该团队的少年儿童至另一团队。英国于1988年准许该条例。

英国国内法对种族清洗也是有明文规定。《美国法典》第18卷1091条对种族清洗的理解与《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相仿,觉得种族清洗罪是以彻底或一部分催毁一个中华民族、族裔、人种或宗教团体为特殊用意采用的暴力行为攻击性行为。

依据历史数据和新闻媒体报道,英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根据残杀、驱逐、强制性同化作用等方式,系统化夺走印地安人的生存权和基本上政冶、经济发展、文化艺术支配权,尝试从肉身文化上解决这一人群。直到现在印地安人仍遭遇比较严重的危机。

对比国际公法和英国国内法,美国对印地安人的行为包含了界定种族清洗罪的全部个人行为,是无可置疑的种族清洗。英国《外交政策》杂志期刊评价强调,对于美国原住民的罪刑符合实际现行标准国际公法针对种族清洗罪的界定。

种族清洗的深沉罪恶是英国始终没法漂白的时间污渍,印地安人的悲痛不幸是人们始终不可遗忘的惨痛教训。

一、美政府对印地安人执行种族清洗的罪行

1.政府部门核心执行

1776年7月4日,美国发布《独立宣言》,美利坚合众国创立。《独立宣言》密文记述:“他(指英国国王)在大家正中间扇动内战,而且不遗余力挑拨这些冷酷无情、沒有开化县的印地安人来杀掠大家边境的住户”,公布诬蔑美国原住民是“冷酷无情、沒有开化”的人种。

2022-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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