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抓到一只龙图片是否真的,因贪吃野味 长沙县两男子放捕兽夹抓野猪获刑

红网时刻3月23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罗瑛 周程)“余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和成某共同承担生态资源损失费4070元一男子抓到一只龙图片是否真的、鉴定费3000元,并在省级以上报纸媒体上赔礼道歉。”2021年3月9日,余某、成某二人非法狩猎案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送达。拿着判决书,余某在监室后悔不已:捕野猪要坐牢还要赔钱,早知道不图吃这口野味了!好好的工作如今不知能不能保,老婆孩子也照顾不到了!

余某是长沙县人,因喜欢狩猎,和有同样兴趣爱好的成某相识于网络,并成为好友和同事。余某发现老家附近的山林有野猪的踪迹,便商量着一起抓野猪吃口野味。两人一起买了十几个捕兽夹,偷偷埋在野猪活动的区域,还用树枝泥土覆盖表面进行隐藏。为了及时知道猎物的捕获情况,他们还在捕兽夹上安装了警报信号发射装置,猎物一上夹,手机就能收到警报提醒信息。2020年1月7日,成某收到了期待已久的警报信息,于是马上通知余某。下班后,两人立即碰头,当天晚上十一点,两人趁着黑夜打着手电筒,根据定位循路进山,发现放置的捕兽夹上一头黑色野猪正在挣扎,两人把野猪弄下山后宰杀并存放于家中食用。1月23日,余某用同样的方式,又捕猎到一头野猪,宰杀后把其中的部分进行了熏制。两人本为捕到猎物而高兴,不想野味还没吃完就“大祸临头”,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公安机关抓获。

抓野猪也犯罪?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就构成非法狩猎罪。湖南省人民政府2018年发出禁止猎捕野生动物的通告,禁猎期为2018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禁猎区为全省行政区域。余某二人捕猎的野猪,经鉴定属于国家“三有动物”(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使用的捕兽夹也是禁用的猎套工具,因此涉嫌犯罪。

余某二人被刑事立案后,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同步启动公益诉讼调查,又是为何?因为野猪是湖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三有”野生动物,非法捕猎野猪不仅直接损害了国家野生动物资源,破坏了生态系统的功能和平衡,还破坏了野生动物携带着本种群的基础基因,以及个体的特殊基因所关系的生物多样性,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而捕杀、食用未经安全检疫的野生动物,可能感染病毒或致病菌,对社会公共利益也带来安全隐患。

2021年3月,余某、成某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公开开庭审理。长沙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余某、成某构成非法狩猎罪,应承担刑事责任,还应承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长沙县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全部刑事、民事公益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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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抓到一只龙图片是否真的,因贪吃野味 长沙县两男子放捕兽夹抓野猪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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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北京城南城一带有一个大学教授,叫做童梦弼,他的祖上(叫老童吧)夏天有一天在河里洗澡(北京南城那一带水多),突然看见一个不明物体像飞蛾一样,快速从天上飞下来,老童也是见多识广,觉得不一般,于是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伸手捉住,天也晚了,那个东西,从外观看,就像一只水鸭子,但是一动不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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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老童呢就把它带回家,拿到家里后,唤来了老婆子放在灯光近处一看,原来是个黄鸭子,看着像黄金做的,体型和人的大拇指一样大,而且身上羽毛等也都具备,神彩逼真,栩栩如生,完全是自然生成,没有一点人工雕刻的痕迹。老童张嘴咬了咬,还真是黄金的,老童心里那个乐啊,赶紧把它放进一个竹篮里,裹了一层又一层,当成宝物收藏起来,为了天天看见金鸭子,就把他放在床头上,睡前看一眼、醒来看一眼,宝贝的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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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三天,老童心想,可别把鸭子闷死了,于是赶紧打开竹篮子看一下,一看不要紧,竟然发现金鸭子的屁股上,竟然有一些细小的金片,看着就像是鸭子拉的粪便。老童太吃惊了。但是没有声张,这可是我老童的私房钱啊。从那以后,每过几天便清扫一次,没过几天打开看看,还把金片积攒起来,试着拿到金属交易市场上去卖,大家都夸,这可都是上等金成色,起码都是99k的!于是卖的价远高于一般的金子,老童两口子因此发达起来了,那真是农不务田,织不采桑,人在家中坐,财从“屁股”来..........,到最后家里金银成山,骡马成群,楼房瓦舍比山高,金银财宝富敌国,几代人都吃穿不愁了。

家大业大、子孙众多,为了保证荣华富贵,子孙分家时候商议,抓阄来继承金鸭子。可巧,一个孙子抓到了,欢喜的不得了,依旧是天天收金子、月月扫鸭粪。后来有一天,这家儿媳半夜生儿子,感染上了热病,医生说赶快用生金子煎汤熬药,婆婆因为有了孙子,十分高兴,说钗钏金不干净,不能用,祖宗传下来的金鸭子,可是宝贝,肯定有效。于是把金鸭子拿来放锅里煎药。

谁承想,孙子是保住了,鸭子却煮熟了,经过这一次煎熬,金鸭子每天再也没有粪便了,童家也从此逐渐衰落。直到现在,那个喝过用金鸭煎药的孙子还在世,但他家里已是贫无立锥之地,而那只金鸭也早已不知去向。

(原文:原文:南城童梦弼教授,自其上祖,因浴于水滨,忽见一物如飞蛾,从空而下,试引手扑之而获,形状全似鸭,不能动。时已近暮,归而烛之,黄金所为也。大如人拇指,而羽翮纤悉毕备,神采逼真,混然天成,略无雕刻人力。亟缄于笥,宝藏之,置诸枕席之上越三日启视,其尻乃有金屑,盖遗粪也。大异之,自是数日辄一扫取,积之益久,持货于肆,皆紫磨上色,得价多于常品。家赀赖以衍盛,至钱流地上,传之累代。及子孙分析,一位拈得之,偶子妇半夜生男,感热疾,医者急欲生金煎汤下药,姑喜于得孙,谓钗钏金不洁,不可用,于是煮金鸭,挹其汤。既一经火,不复有粪,其家亦浸以衰削。今饮汤之儿犹在,贫无置锥矣!鸭失所在)

看来这只鸭子也和活鸭一样,只要煮了之后就死了,不再产蛋(金子)了,真是可惜。

其实在唐朝也发生过类似故事:唐朝《岭表异录》记载,广州某县有个池塘,有个人在池边养了一群鸭子,又一次偶然机会,此人在日光下突然发现鸭子的排泄物中貌似有点星星点点的金光闪烁,仔细一看原来是真金的颗粒,此人大喜过望,急忙扩大养殖规模,每天把大量的鸭粪收集起来,又是淘又是洗,居然每天能够得到一两或二两金子,此后依靠这样也迅速积累起财富。

不过这是活的鸭子,看来养鸭专业户也要经常查一查自己的鸭子了,或许也能发现什么宝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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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1

2022-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