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失的公交车事件,贵州公交坠湖事件查清了,造成的人身伤害和物质损失由谁来承担

【贵州公交坠湖——赔偿方案出炉,每位受害者家属78万元,高考学生每名多加3万元北京消失的公交车事件???大家觉得这样的赔偿合理吗?】

北京消失的公交车事件,贵州公交坠湖事件查清了,造成的人身伤害和物质损失由谁来承担

贵州公交坠湖事件查清了,公交司机报复社会,现已死亡!那造成的人身伤害和物质损失由谁来承担?

北京消失的公交车事件,贵州公交坠湖事件查清了,造成的人身伤害和物质损失由谁来承担

刚刚在网上看到一份赔偿方案,看似赔偿金额还算合理,每位受害者家属赔偿人民币78万元整,高考学生每名多得3万,1600万元均有保险公司支付,不知道这份网传的赔偿方案是否真实呢?按理来说,事件过去一周了,官方通告事故原因也已经广而告之,跟大家猜测的一样,司机张某钢因对拆迁补偿不满,事发当天,张某岗情绪激动,厌世情节显露,因而蓄意组织策划了这起公交惨案,岗上饮酒驾车坠湖,导致20名无辜路人命葬水库,张某岗虽因拆迁一事,心怀不轨,导致发生这起影响十分恶劣的社会案件!此人根本不值得同情,不值得原谅!!!

北京消失的公交车事件,贵州公交坠湖事件查清了,造成的人身伤害和物质损失由谁来承担

人已死,案已结,我们还要讨论什么?

骂司机丧尽天良,千刀万剐,分析他是这个罪还是那个罪,有用吗?没用。

死伤乘客应得到什么赔偿补偿,法律都有计算方法,公家赔偿,自然也不会少。

反思教训,引以为鉴,考虑如何避免,或者说尽量减少今后发生类似恶性事件的发案率,才是我们应当关注和讨论的议题。

仅仅花了几天时间,公安机关就对贵州安顺公交车坠江事件调查清楚了,案件真相是司机张某刚对拆迁不满而报复社会。该事故一共有21人死亡,目前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那么谁给这些人提供赔偿呢?下面来听下法律专家的意见。

若公交车司机没有身亡,可能会被追究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刑事责任。但是现在犯罪嫌疑人已经身亡,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会追究已经死亡的公交司机的刑事责任。

在民事赔偿方面,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该公交司机单位需要赔偿死者家属钱财。

因为公交车司机在驾驶车辆时,履行的是一种职务行为,故该事故中造成的损失,应该由公交车公司进行承担。公交车公司赔偿后,有权利向司机追讨损失,如今司机已经死亡,只能拿他的遗产做补偿。

不过此次案件中,死者家属能获得多少赔偿,还是一个未知数,这要看双方协商。假如不能获得足够赔偿,死者家属可以走法律途径起诉公交车公司。该案件接下来进展会怎样,相信很快就会有新消息,毕竟目前外界强烈关注着此案件。在各方的监督下,各方都不敢怠慢。

我这个北京六零后对于北京公交的变迁记忆犹新,我们家朝阳区定福庄地区的。记得七十年代未八十年代初以前我们那儿的公交跑的都是红白道车身的柴油车圆头圆脑的,有的还有拖斗后车的一给油黑烟滚滚的……外号叫墨斗鱼。往西过十里堡才有无轨电车,也是圆头圆尾的蓝白车身。当年公交车次少线路也少冬季及上下班高峰时也是挤得不得了……当年实行公交月票制,单位开证明才给办专线三块钱通工四块钱学生票减一块钱。后来才逐渐的线也多了起来车也逐渐的换成了铰接式大通道式公交车……

北京消失的公交车事件,贵州公交坠湖事件查清了,造成的人身伤害和物质损失由谁来承担

,但随着外来人口的越来越多公交却还是人挤人人堵人的。

331路公交车 这个算不得北语的,可却是最真实的,当时还登了报纸,甚至天津那边都知道。331现在的终点站是香山,而以前是密云水库。有一个晚上的末班车,里面有司机售票员,还有一年轻人和一个老太太,他们互不认识。后来有一站上来三个人,中间的一个被另外两个架着。老太太过了一会突然大嚷说年轻人偷了她的钱,年轻人说没有,两个人争执了起来,老太太就要司机开到派出所,司机心烦,就开了车门让他们下车,于是老太太抓着年轻人下了车。车开走了之后,年轻人抱怨说老太太有病,自己根本就没拿她的钱,老太太这时慢悠悠的说,我救了你,你还不谢谢我,年轻人一头雾水,老太太说,你没看见那三个人是漂上来的吗……这班车就没有回去,最后在密云水库里发现了车子,里面有三具烧焦的尸体,从此,331改去香山

2022-06-11

2022-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