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末前我国将进行湘江等七河段流域及关键干支流污水口清查

明年末前我国将进行湘江等七河段流域及关键干支流污水口清查 中国新闻社北京市3月3日电 (新闻记者 阮煜琳)我国国务院近日下发《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我国生态环境部相关责任人3日讲解该文件时表明,到2023年底前,进行湘江、大河、黄河、海河、湘江、松辽、长江下游(下列称七个河段)流域及关键干支流、关键湖水、关键港湾污水口清查;推动湘江、大河流域及关键干支流和渤海湾水域污水口整顿。

为摸透污水口现况并尽早明确提出监管构思,2019年至今,生态环境部相继进行了湘江、大河、赤水河入河污水口及渤海湾入海口污水口清查整顿专项整治。这种污水口包含工业生产、日常生活、农牧业、交通出行等众多行业,覆盖面广,是深层次打好碧海争夺战务必破译的难点。

该责任人表明,从湘江、大河入河污水口和渤海湾入海口污水口清查整顿专项整治状况看,水源污染问题现象在水里、根上在岸边,污水口是污染物质进到自然环境水质的最终大关、是联接水中和岸边的关键节点。依据水源保护区水质生态环境保护作用,明确污水口设定和管理方法规定,逐步推进岸边环保治理,完成“水源保护区水质—污水口—污水处理安全通道—污水处理企业”整个过程监管,根据合理监管入河入海污染物质排出,促进河段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品质持续改进。

《意见》明确提出,2025年底前,进行七个河段、近岸水域范畴内全部污水口清查;基本上进行七个河段流域及关键干支流、关键湖水、关键港湾污水口整顿。

生态环境部相关责任人表明,要严格监督追责,将污水口整顿和监管状况做为中间和省部级生态环保监督的关键內容。省部级市人民政府要创建鼓励问责机制,将污水口整顿和监管状况列入有关工作中考评。(完)

202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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