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生龙:采用多种形式 合理封禁网络语言暴力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生龙:采用多种形式 合理封禁网络语言暴力 (全国两会角色)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生龙:采用多种形式 合理封禁网络语言暴力

北京市3月4日电 (新闻记者 李京泽)从女人取快递被诋毁到曾受网爆的寻子男孩儿自尽,近些年,网络暴力事件高发,引起社会发展广泛关心。

两会召开前夜,全国人大代表、重庆高级法院副院长李生龙从此接纳中国新闻社采访,叙述法院明朗网络环境的司法部门实践活动。

快速發展的挪动互联网在深入更改大家生活观念的与此同时,也进一步提升了互联网主题活动的开放式,减少了行驶互联网支配权的门坎。从而伴生的网络语言暴力问题愈发突显,给法院审判有关案子产生众多挑戰。

李生龙说,网络环境各种各样信息非常容易被删掉、伪造,修复信息内容艰难,不易立即调查取证。与此同时,网络语言暴力主题活动都以非实名认证方法开展,互联网平台上弥漫着网络水军、新号,相关电子数据的调查取证工作中通常必须第三方帮助相互配合,客观性上造成调查取证艰难。此外,网络语言暴力行为主体的隐匿型、多元性和集体性的特点,造成对责任主体的确认存有艰难。

实际上,对于以上特性,在司法部门实际中,法院充分运用司法部门能动作用逐步完善涉网络语言暴力、谣传违反规定案子的直接证据规章制度、证明标准,加强对信息安全和中国公民自身利益的司法保护。

例如,2019年12月,最高法院公布有关改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策,以例举的方法确定了电子数据的各种表达形式,为群众的起诉主题活动给予引导;2021年6月,最高法院公布《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根据网上起诉的方法,进一步减少了起诉门坎,使群众在遭受网络语言暴力时,可以更为方便快捷地应用法律法规武器装备。

“现阶段规治网络语言暴力的政策法规管理体系还必须进一步完善。”李生龙觉得,应当确立互联网自由言论和网络语言暴力的界限,选准法律法规执行的均衡点,采用民事法律、行政部门、刑事案件等多种形式,对网络语言暴力开展合理封禁和处罚。

以往两年,网络语言暴力的受害人从明星的公众人物拓展到一般群众,有的关系被告方的常规工作中、日常生活,乃至导致其“社会性死亡”。这种在群众眼里的琐事,落在某一个个人的身上便是很大的事。

对于此事,李生龙表明,日常生活在互联网社会发展中,每一个人要把握主要的消费者维权专业技能。他强调,本人在遭到网络语言暴力、谣传损害时,要立即固定不动、获取和储存直接证据。需注意直接证据的一致性,即可以证实全部客观事实产生通过的全部直接证据,尽可能在第一时间采用各种各样形式开展固定不动和获取。为了更好地提高直接证据的证实力,还能够到居住地的公证机关要求公正。

2022-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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