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自己家车给予网络约车服务项目,是挂证关联或是劳务关系

开自己家车给予网络约车服务项目,是挂证关联或是劳务关系 【说案︱“新工作形状劳动者权益维护”案例外部经济】开自己家车给予网络约车服务项目,是挂证关联或是劳务关系

出租车司机尚五(笔名)与网络约车企业只签了车辆挂靠协议书,未签劳动合同。后尚五与该网络约车企业就彼此相互间能否存有劳务关系产生异议,尚五规定确定与企业间存有劳务关系,规定企业向其付款薪水、退还担保金、双倍工资差值、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等。日前,新疆自治区库尔勒市法院审判了那样一起案子。

【案件回望】

尚五与新疆省某网络约车企业签署了购车协议,并交了500元订金,并签署了车辆挂靠合同书。但新疆省某网络约车企业一直未交货车子。尚五则安全驾驶自己家车为网络约车公司给予网络约车服务项目,并向网络约车企业缴纳了5000元的运营担保金。

2019年9月1日,尚五因新疆省某网络约车企业未按月付款薪水离去该企业。后尚五寻找网络约车企业,规定其付款自身2019年7月7日至2019年8月28日期内的薪水,新疆省某网络约车企业不承认与尚五存有劳务关系,回绝向其付款薪水。

彼此商议未果,尚五报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新疆省某网络约车企业向尚五付款托欠的薪水、退还运营担保金、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等并认可彼此存有劳务关系。

新疆省某网络约车企业不服气裁定結果,诉至人民法院。

【开庭审理全过程】

法庭上,尚五给予了微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及驾驶员劳务公司明细表,及其他接纳该网络约车企业分配从业工作主题活动并承诺计薪方法的直接证据。尚五觉得,这种直接证据均能确认彼此中间存有劳务关系。

新疆省某网络约车企业则觉得,其与尚五仅仅签署了购车协议和车辆挂靠合同书,并沒有签订合同,因而彼此并没有劳务关系。

核查,新疆省某网络约车企业并没有向尚五售卖车子,造成二份合同书均未执行,尚五与新疆省某网络约车企业彼此并不会有挂证关联。与此同时网络约车企业扣除了尚五5000元运营担保金并留出收条,尚五安全驾驶自身的汽车为该公司给予网络约车服务项目情况属实。

【审理結果】

人民法院觉得,尚五与新疆省某网络约车企业自2019年7月7日至2019年8月28日存有劳务关系;网络约车企业向尚五退还运营担保金、付款欠薪和双倍工资差值、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等。

以案说法

依据劳动法要求,公司单位自用人之日起即与员工确立劳务关系,理应签订劳动合同书。已创建劳务关系,未与此同时签订书面形式劳动合同书的,理应自用人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形式劳动合同书;公司单位自用人之日起超出一个月未与职工签订书面形式劳动合同书的,理应向员工每个月付款二倍的薪水。工资理应以现金方式按月付款给员工自己,公司单位不能乱扣或是无端托欠员工的薪水。公司单位未立即全额付款劳务报酬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2022-03-10

2022-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