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天让手年轻十岁?东方风行又因广告违法被罚

10天让手年轻十岁?东方风行又因广告违法被罚 中新经纬6月21日电 个人信用站表明,前不久,因公布虚假宣传,东方风行(北京市)传媒文化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东方风行”)被处罚1500元,违法所得500元。

据行政部门处罚通知书,被告方东方风行微信公众平台“美丽俏佳人微报”上所消息推送的文章内容《1分钟解决手部肌肤8大问题,十天肌肤年轻10岁!》之中宣传策划“只需10天就能让你的两手年轻十岁”“今日种草君就来给大伙儿带来了一款来自英国,能让你的两手逆生长”等字眼。

北京门头沟区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强调,以上广告内容由广告商贝店心潮(北京市)贸易有限公司给予,并对给予给其的文本、照片等材质的真实度与合理合法承担,被告方做为广告宣传上传者,未获取以上具体内容的有关根据,应知应会广告宣传虚报仍公布。被告方与贝店心潮(北京市)贸易有限公司签署《网络推广合作协议》,在微信公众号“美丽俏佳人微报”推广文章一条扣除500元推广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北京门头沟区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确定:勒令被告方纠正以上违纪行为,并处罚金1500元,违法所得500元。

截屏由来:个人信用站,相同。

值得一提的是,这并非东方风行初次被罚。2020年4月,东方风行被检举在微信公众号“东方风行传媒”选用了“东方风行(北京市)传媒文化有限责任公司被称作我国‘最会创造知名品牌频道的制做组织’”字眼的宣传内容,未标明来源于和来源,因涉嫌违背《广告法》。经北京门头沟区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调研,东方风行被处罚金3000元。

2019年9月,因在诊疗、药物、医疗机械以外的广告中应用诊疗术语,东方风行被处罚金500元。

天眼网APP资料显示,东方风行于2003年4月16日在门头沟区大队备案创立。法人代表李媛,企业经营范围包含制做、发售卡通片、电视综艺、纪实片;运营表演及经纪业务等。节目主持人及电影制片人、东方风行创办人王艳拥有东方风行50%股份。(中新经纬APP)

2022-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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