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咸宁市:市市区选购新创建商品住房,最大可政府补贴10万余元

湖北省咸宁市:市市区选购新创建商品住房,最大可政府补贴10万余元 中新财经6月23日电 据“咸宁市公布”微信公众平台23日信息,湖北咸宁市城建局、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城建局、市地区金融工作局、国税总局咸宁市税局、市住房公积金核心等六部门22日协同下发《关于促进咸宁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适用刚度和改善性住房要求,在咸宁市市区买房,最大可体验10万余元政府补贴。

《通知》从买房政府补贴、增加股权融资信贷支持幅度、增加公积金支持力度等八个方面颁布有关支持政策,坚持不懈“房住不炒”精准定位,完成稳土地价格、稳房价、稳预期工作规划。

对选购市市区新创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者,选购90㎡(含)下列的每件补助1万余元;选购90㎡之上的每件补助2最少。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二孩家庭每件附加补助0.5万余元,三孩家中每件附加补助1万余元。

在咸宁市域范围之内初次学生就业、自主创业两年内的全日制博士、高级技术职称优秀人才,全日制硕士、副高职称及高级技工优秀人才,统招本科、初级职称、技术员优秀人才,统招大专、高级技师优秀人才,在市市区选购新创建商品住房,分别提供10万余元、6万余元、4万余元、2万余元的买房补贴。

《通知》增加了公积金对住户购房需求的支持力度,贷款最高额度由原先的50万余元提升至60万余元,外地存缴员工在咸宁市买房也可申请住房公积金房贷。当地住宅公积金缴存员工选购自己住住房申请公积金房贷或账户余额获取时,可一起申请办理一次性获取爸爸妈妈、儿女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帐户保存100元位)。

《通知》同时也对首付占比进行了调节,首套房首付占比调节为不小于20%,二套房首付调节为不小于30%。

据统计,《通知》自发布生效日执行,有效期限一年。各县市、市可按照当地具体情况参考执行。(完)

202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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