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授权公布)第十三届全国代表大会第五次大会有关最高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定

(全国两会授权公布)第十三届全国代表大会第五次大会有关最高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定 (全国两会授权公布)第十三届全国代表大会第五次大会有关最高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定

北京市3月11日电

第十三届全国代表大会第五次大会有关最高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定

(2022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代表大会第五次大会根据)

第十三届全国代表大会第五次大会征求和决议了最高检察院检察长刘勇所做的工作报告。大会高度肯定最高检察院以往一年的工作中,允许汇报提到的2022年工作计划,决策准许这一汇报。

会议要求,最高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期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经济思维为具体指导,深入贯彻习总书记法制观念,全方位贯彻执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各次全会精神,充分认识“2个建立”的关键性实际意义,提高“四个意识”、坚定不移“四个自信”、保证“两个维护”,坚持不懈党的絕對领导干部,坚持不懈平衡发展趋势和安全性,主动贯彻整个过程人民民主,忠诚执行宪法法律授予的岗位职责,充分运用检察系统管理职能,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强化政治自觉、法制主动、检查主动,依规会动推动刑事案件、民事法律、行政部门、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方位融洽充足发展趋势,推进政法队伍文化教育整治成效,扎扎实实推进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中高质量发展,认真履行好维护保养国防安全、安定团结、人民平静的责任与使命,促进构建更高层次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以身体力行迎来党的二十大获胜举办!

2022-03-12

2022-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