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公布通告湘江渭河流域土地资源矿产资源违法案件

自然资源部公布通告湘江渭河流域土地资源矿产资源违法案件 7月15日电 据自然资源部网址15日信息,长江黄河是中华文化的母亲河,是中华文明不断发展趋势的关键支承。为深入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的发展战略,认真执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导向,发挥典型性案子的警示功效,推动湘江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自然资源部确定公布通告湘江渭河流域18起土地资源违法案件和30起矿产资源违法案件。

18起土地资源违法案件,关键涉及到公司或本人未办用地手续非法占用、破坏耕地或永久基本农田的违纪行为,指的是:

1.浙江湖州南太湖新区陈某某等破坏耕地案

2021年4月,宁波市自然资源和城建局湖州市南太湖新区大队日常巡查发觉,陈某某等5人们在未办用地手续的前提下,私自占有滨湖街道塘甸村农用地35.50亩乱倒污泥余土。2021年4月,南太湖新区大队立案查处。宁波市自然资源和城建局评定觉得农用地种植条件中重度毁损。因为涉刑,南太湖新区大队2021年5月以因涉嫌组成非法占用农业用地罪将该案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2.安徽马鞍山市花山区地带邓某等非法占地案

2017年12月至2019年6月,邓某等3人们在未办用地手续的前提下,私自占有濮塘镇凤山村土地资源9.61亩(永久基本农田9.02亩)基本建设工业厂房。因为涉刑,徐州市自然资源和城建局2019年6月以因涉嫌组成非法占用农业用地罪将该案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2020年8月,花山区法院判决书邓某等3人犯非法占用农业用地罪,被判涉案人邓某刑期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被判涉案人齐某星刑期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余元;被判涉案人齐某生刑期一年,并处罚金2万余元;被告邓某、齐某星、齐某生并对施工作业损坏的土地资源共同承担土地复垦花费27.72万余元。

3.江西省余干县某建筑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地案

2016年6月至2019年11月,江西省余干县某建筑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在未办用地手续的前提下,私自占有古埠镇南岗村农用地23.23亩硬化地面堆积建筑装饰材料。2019年11月,余干县自然资源局立案查处。因为涉刑,余干县自然资源局以因涉嫌组成非法占用农业用地罪将该案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2020年7月,婺源县法院判决书该企业犯非法占用农业用地罪,被判涉案人张某某刑期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余元;涉案人程某荣刑期一年,并处罚金6万;因在对该企业非法占用土地实地调查中,程某红和李某某协助张某某、程某荣伪造证据罪,婺源县人民法院以伪造证据罪被判程某红、李某某刑期七个月。

2022-07-16

2022-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