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两位处级干部因疫情防控不到位被撤职

北海两位处级干部因疫情防控不到位被撤职 南宁市7月17日电 (陈秋霞)广西省纪检监察网7月17日通告,北海市海城区7月12日产生新冠疫情并散播外流,因北海市海城区委书记、区委书记苏矿峰,市卫生健康联合会党委书记、负责人唐岗在疫情防控中对工作中重视不够、风险性意识不强、对策不合理、履职不力、责任不贯彻落实,青海省纪委确定,对苏矿峰、唐岗给予撤职(相关行政职务按法律程序申办)。

公开信息表明,唐岗,男,汉族人,1970年10月生,曾任钦州市海防办公厅主任、钦州市市人民政府副理事长、北海市市司法局局长等职位。2020年3月,被选为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苏矿峰,男,汉族人,1975年4月生,曾任合浦县县长、钦州市市人民政府副理事长,钦州市深海局长等职,2021年5月,入选为海城区市人民政府区委书记。

7月12日,北海市海城区诊断第一例无症状感染者。自此数天,北海市新冠疫情凸起,在其中14日新增加当地无症状感染者161例,16日新增加当地确诊病例9例、当地无症状感染者232例。

据钦州市卫生健康联合会17日通告,截止到7月16日24时,钦州市目前当地确诊病例9例(海城区7例、银海区1例、合浦县1例),当地无症状感染者444例(海城区342例、银海区74例、铁山港区4例、合浦县24例)。(完)

202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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