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政府再次增加《紧急状态法》执行限期至5月底

泰国政府再次增加《紧急状态法》执行限期至5月底 当地时间18日,由泰国总理巴育隆重召开的泰国政府新冠肺炎新冠疫情管理处交流会决策,再次增加《紧急状态法》执行限期至5月31日,这也是泰国政府第17次增加《紧急状态法》执行限期。

除此之外,泰国政府还对疫防现行政策作出调节,将先前的橘色新冠疫情监管区从44个府降低为20个府,淡黄色监管区从25个府提升至47个府,度假旅游优先开放区从8个府提升到10个府,包含:北京首都泰国曼谷、泰国清迈、普吉岛、泰国甲米、春武里、攀牙等关键旅游景区。以上决策自当日起起效。

泰国政府新冠肺炎新冠疫情管理处当日通告,所在国新增加新冠肺炎诊断病案27071例,身亡80例,总计诊断患者超出330万例。(总服务台新闻记者 李敏)

2022-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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