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布第2号通知 规定“Dna必检”“入厦必报”

深圳公布第2号通知 规定“Dna必检”“入厦必报” 深圳3月19日电 (新闻记者 杨伏山)泉州市解决新冠肺炎新冠疫情工作中总指挥部18日晚公布〔2022〕第2号通知,明确提出“Dna必检”“入厦必报”等七项规定。

通知称,由于疫情防控必须,根据相关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提出如下所示规定,一、Dna必检:3月13日(含)至今不曾病毒检测的全部在厦工作人员,务必在3月21日前开展一次检验(完全免费)。

二、入厦必报。近14日内有当地病案的大城市旅居生活史的,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属小区、企业或搬入酒店餐厅汇报,马上开展一次病毒检测(完全免费),并相互配合贯彻落实健康服务对策。

三、操纵正餐总数。餐饮业场地客座率操纵在50%下列,维持工作人员用餐间隔,提倡斜位就座,禁止规模性团体聚会。

四、公共场合限定、预定、避峰。旅游景点、健身培训场地、休闲娱乐会所、托育机构等招待工作人员按较大容载量,房间内不超过50%、户外不超过75%。

五、商业活动“不必要不举行、谁举办谁承担”。健身培训、经贸、大会、展览会、庆典活动、聚会、学习培训等主题活动,50人以上应制订疫情防控计划方案,200人以上应报所在区域总指挥部审核。红事、丧事要向所在地居(村)委员会上报。

六、加强汇报。酒店餐厅、酒店、民宿客栈、出租房屋等企业管理者应进一步担负疫防义务,发觉近14日内有当地病案的大城市旅居生活史或出現发烧等情况的搬入工作人员,应该马上汇报所属小区(村)。

七、保持稳定生活习惯。请广大群众人民群众佩戴口罩、讲究卫生、常自然通风、少集聚。发生发烫、干咳等病症,立即到隔离病房就诊,中途科学合理佩戴口罩,不搭乘公共交通设施。(完)

2022-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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