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各种涉疫案子75件

沈阳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各种涉疫案子75件 沈阳市3月26日电 (李晛)3月26日,沈阳市人民政府新闻报道办公举办“沈阳新式新冠病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第五十九场记者招待会。沈阳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副局许树文在大会上通告:目前为止,沈阳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各种涉疫案子75件。在其中,查办刑事案5件,依法查处刑事案件70件,依法办理违法违纪工作人员65人。

许树文表明,自沈阳产生新一轮新冠疫情至今,沈阳市公安局在紧密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追溯疑似病例、病毒检测、防护监管、守点当场等作业的与此同时,于3月14日公布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坚持不懈依规依规、严厉查处防碍疫情防控的各种刑事犯罪主题活动,全力以赴维护保养社会发展大局意识不断平稳,全力保障沈城广大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许树文在大会上通告6起涉疫违法违纪案子。

案件一:2022年3月23日21时左右,姜某某(男,36岁)安全驾驶大货车抵达沈阳沈北新区疫情防控监测点。当工作员对其检查行程安排卡时,姜某某故意隐瞒其从吉林返沈的路程运动轨迹,提供用其家属手机号授权登录的行程安排卡及其48钟头病毒检测汇报。3月24日1时左右,姜某某回到新民市家里,未属实向所属小区上报。经运行发觉,该人拥有两个手机上,一部做为日常生活应用,另一部专业用以躲避疫防监测点检查行程安排卡,并依次三次躲避检查,故意隐瞒行程安排运动轨迹。3月24日,姜某某被诊断为新冠病毒没有症状的病毒感染者。姜某某的个人行为导致新冠肺炎新冠疫情散播比较严重风险性,导致本身及多位密切接触者被集中化防护,其所生活的地区及附近被划归封控区、监管区。3月25日,新民市派出所以嫌疑人姜某某因涉嫌防碍呼吸道传染病罪,对其单位受贿罪法律责任。

案子二:2022年3月22日10时左右,货运司机洪某(男,39岁)从吉林省长春市驾驶返沈,中途应用其一部专业用以躲避检查的手机上向疫防工作员提供行程安排卡,故意隐瞒其在吉林省长春市的路程运动轨迹。回沈后,洪某违背沈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公布的新冠疫情期内中高危地域返沈上报的要求,未向村民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开展上报。沈阳市公安局于洪大队以违纪行为人陆某拒不履行紧急状况下的决策、指令,对其依规给予治安拘留处以处罚惩罚。

案子三:2022年3月25日4时左右,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大队东陵疫情防控监测点值勤警察在工作上发觉,一辆大货车从东陵站驶出高速路,交费纪录表明此车由吉林省白山市高速收费站驶进。当值勤警察查验了解时,此车驾驶员兰某某(男,51岁)假称从大连市来沈,故意隐瞒其在吉林省白山市的路程运动轨迹。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大队以违纪行为人兰某某拒不履行紧急状况下的决策、指令,对其依规给予治安拘留惩罚。

2022-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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