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将新冠抗原体检测试剂及一部分药物临时性列入医疗保险报销

北京市将新冠抗原体检测试剂及一部分药物临时性列入医疗保险报销 北京市将新冠抗原体检测试剂及一部分药物临时性列入医疗保险报销

今日(3月28日),北京市市医保局发布信息,自3月25日起,北京将新冠病毒抗原体检测试剂及相对应检验新项目暂时性列入基本上医疗保险诊疗服务文件目录,列入甲类新项目,由医保基金按照规定给予付款费用报销,协作推动价钱、挂标、购置、付款等各类有关工作中。抗原体检测试剂(含取样器材)采用零差率市场销售,最大具体指导价钱不超过现阶段各省市的最少选取价钱并实现信息调节,现阶段最大具体指导价钱为7.87元/人份。抗原体检测最大具体指导价钱为3.5元/次,不可上调,下幅力度不限。检验成本费不能超过11.37元/次。纯粹开展抗原体检验的,定点医疗机构不可扣除医院门诊医事服务费。

据调查,现阶段北京具备抗原体检测试剂市场销售资质的指定零售药房406家,药店应根据北京市医保服务平台购置抗原体检测试剂,激励和适用根据别的方式购置小于北京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平台采购成本的检测试剂,市场价限制加持不超过10%,即不能超过8.66元/人份。与此同时,激励具备售卖资质证书的非医保定点医院零售药房根据正规平台购置有关检测试剂。

北京市市医保局还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中新增加药物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成包裝、安巴韦替尼/罗米司韦单抗注射剂、静脉滴注COVID-19人免疫球蛋白、疏风解毒颗粒物,临时性列入北京医保基金付款范畴,按甲类药品费用报销。(总服务台新闻记者 刘明泽)

2022-03-29

2022-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