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提倡城镇居民清明时节文明祭扫、安全性扫墓

辽宁省提倡城镇居民清明时节文明祭扫、安全性扫墓 沈阳市3月28日电 (李晛)2022年清明时节即将到来,为贯彻执行省纪委、省委有关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实施规定,确保广大群众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推动移风易俗活动,发扬时期新风系统,辽宁精神文明建设办、省民政厅3月28日向我省城镇居民公布《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下称《倡议书》)。

《倡议书》强调:推行安全性扫墓。提倡不搞告别仪式、守夜和当场扫墓,坚决杜绝集聚性感染。提倡根据代祭服务项目方法祭拜死者。提倡主动维护保养信息安全,没有在城镇路面、城市广场住宅小区、林地类草地及公墓等场地抛洒冥币、焚烧处理冥物和燃放烟花烟花爆竹,不带上易燃物进到林地祭拜。

《倡议书》实行文明祭扫。提倡家中追悼、网上祭奠、花束扫墓、植树造林留念、编写赠言、叙述先祖小故事等方法悼念死者、回忆传统美德。提倡树葬、草地葬、格位葬、海葬等节约集约用地绿色生态下葬方法,节省土壤资源,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与此同时,弘扬传统美德。提倡承传孝心、厚养薄葬的良好家风,老年人健在时,保证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年人故去后,保证丧事简办、文明行为礼葬,传送真情、传承家风,让逝者安息,让活者无悔。

《倡议书》还提倡全体党员发动群众推进殡葬,带领贯彻安全性扫墓、文明祭扫,带领承传中华传统美德,发扬殡葬服务新风系统,以身体力行危害和推动身旁人民群众,主动做殡葬服务移风易俗活动的传播者、实践者、示范者。(完)

2022-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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