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寿县一卫生站职工未按照规定上报 初筛呈阳性被立案查处

安徽寿县一卫生站职工未按照规定上报 初筛呈阳性被立案查处 合肥市4月6日电 安徽省寿县派出所5日公布协查通报,2022年4月4日,寿县炎刘镇中心卫生院职工王某龙初筛为新冠病毒呈阳性。

王某龙,男,24岁,现居寿县寿春镇城南区住宅小区。3月26日到凤台县李冲乡期内有滞留,回寿县后未按照规定向企业上报,未向小区汇报,未采用家居隔离措施,因涉嫌防碍呼吸道传染病罪。4月5日,公安部门依规对王某龙立案查处。

通告称,现阶段,疫情防控局势比较复杂不容乐观,请众多住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不然将依规惩治。(完)

2022-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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