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肥西检察系统依规提前介入郭某东涉疫案子

安徽肥西检察系统依规提前介入郭某东涉疫案子 合肥市4月11日电(新闻记者 赵强)记者11日从安徽人民法院获知,此前,郭某东涉嫌防碍呼吸道传染病罪被安徽合肥市肥西县公安局提起公诉,肥西县人民法院依规派员提前介入此案。

经公安部门基本侦察评定,2022年3月28日,安徽外国语学校学员郭某东(男,20岁,河北石家庄人)搭车回校后,私翻校墙经常来回学校宿舍及附近网吧。4月3日,郭某东被确诊为没有症状的病毒感染者。郭某东在明知道自身具备比较大散播风险性的情形下,违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进到人员密集公共场合,导致新式新冠病毒社会发展面散播比较严重风险,后又故意隐瞒活动轨迹,虚构虚假信息,其手段已因涉嫌防碍呼吸道传染病罪。

肥西县人民法院依规派员提前介入此案后,就案子下一步搜集直接证据、法律适用、侦察方位等明确提出建议,确保案子高效率申请办理。现阶段,此案已经进一步调查中。

另据公安部门调研,贵校承担疫情防控的管理人员许某英和立即责任人李某平违背疫防有关要求,未严苛执行疫情防控监督责任,在监管上具有重要系统漏洞,造成新冠疫情散播风险性。肥西县公安局已对二人治安拘留,并将视情对院校别的责任人依规追究责任,肥西县人民法院也将视情依规提前介入。(完)

2022-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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