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2例当地没有症状的病毒感染者故意隐瞒行程安排 被追究其法律责任

聊城2例当地没有症状的病毒感染者故意隐瞒行程安排 被追究其法律责任 4月18日,聊城举办疫情防控记者招待会,新品发布会上通告,聊城市16日、17日汇报的当地没有症状的病毒感染者,均未按要求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对策,故意隐瞒行程安排,引起新冠疫情散播风险性,被追究其法律责任。详细如下:

4月16日,阳谷新增加1例没有症状的病毒感染者(系异地市返阳工作人员),其从异地回到阳谷后,未依照规定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对策,故意隐瞒行程安排,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中,引起新冠疫情散播风险性,其个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要求,因涉嫌防碍呼吸道传染病罪,被阳谷县派出所提起公诉,单位受贿罪法律责任。

4月17日,临清新增加1例没有症状的病毒感染者(系外省返临工作人员),其多次驾驶来回中风险地域所在地,故意隐瞒真正行程安排,多次躲避新冠疫情接口清查,且未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积极向所属小区上报,也未认真落实家居健康服务对策,引起新冠肺炎新冠疫情散播风险性,其个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要求,因涉嫌防碍呼吸道传染病罪,被临清市派出所依规提起公诉,严肃认真追究其法律责任。

(总服务台新闻记者 王成林 霍锡鹏)

2022-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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