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期内哄抬物价 安徽芜湖发布3起经典案例

新冠疫情期内哄抬物价 安徽芜湖发布3起经典案例 合肥市4月19日电 安徽省芜湖市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其官方网微信公众平台18日发布3起哄抬物价的经典案例。

芜湖市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称,新冠疫情至今,销售市场监督机构自始至终紧抓关键民生工程产品和疫防用具价钱,迅速开展价格管控案子查处,严肃查处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搅乱价格行情纪律的价钱违纪行为,切实维护价格行情平稳井然有序。现选择一部分经典案例给予发布。

实例1:4月17日早上,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局工作员在新浪微博发觉有些人发帖子体现芜湖市乐玛特经贸责任有限公司蔬菜的价格过高后,积极留言板留言告之其可以根据12315检举有关违纪行为,并快速分配稽查人员前去现场审查。核查,产品名为“橄榄果包”(包心菜)的具体市场价为18元/Kg,高过平时零售价3.78元/Kg,被告方大大提高市场价格,因涉嫌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十四条第三项的要求,组成哄抬价格的不就在价钱个人行为,稽查人员现场对被举报人开展依法查处。现阶段,案子正进一步解决中。

实例2:4月17日中午,芜湖市镜湖区局稽查人员在检验中发觉,镜湖区友国新鲜水果经销部当场出售阳山水蜜桃29.8元/Kg,读取监控录像表明,2022年4月16日22时13分,阳山水蜜桃市场价为19.8元/Kg。被告方在新冠疫情期内大大提高产品销售价钱,因涉嫌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要求,组成哄抬价格的不就在价钱个人行为。现阶段,镜湖区局已立案查处,拟依规处在缩进处罚。

实例3:4月18日早上,芜湖市鸠江区局稽查人员依据抖音用户公布的案件线索对鸠江区润生商场怡园店查验,发觉该店铺4月17日市场销售的猪前腿肉价钱为70元/Kg。被告方在新冠疫情期内大大提高产品销售价钱,因涉嫌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要求,组成哄抬价格的不就在价钱个人行为。现阶段,鸠江区局已立案查处,案子正进一步解决中。

芜湖市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提议顾客在购买产品时,尽可能挑选由靠谱稳价企业供应的产品,并保存消费记录、与有关经营人沟通交流的手机截图等消费者维权直接证据,有利于销售市场监督机构的后面审查和处理。(完)

2022-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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