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适用甘肃基本建设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意见的审批

国务院关于适用甘肃基本建设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意见的审批 国务院关于适用甘肃基本建设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意见的审批

国函〔2022〕32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我国发展改革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支持宁夏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送审稿)的请示》(改办地域〔2022〕364号)函复。现审批如下所示:

一、原则同意《支持宁夏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下称《方案》),请用心组织实施。

二、《方案》执行要以习近平新时期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经济思维为具体指导,全方位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各次全会精神,依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决策部署,详细、精确、全方位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快建设新发展布局,认真执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牢牢把握维护和发展趋势关联,综合快速发展和安全性俩件大事儿,把系统软件意识围绕到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整个过程,坚持不懈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毫不动摇走翠绿色低碳环保發展路面,打好环境污染问题整顿、深层节约用水浸盆、生态环境保护修补长久攻坚战,深入开展大河大维护,保证大河安澜,基本建设人与大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三、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工作方案,制订配套设施现行政策,落实主体责任,保证《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按期完成。《方案》执行中涵盖的关键现行政策、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审批。

四、国务院办公厅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权限,加强对《方案》执行的融洽和具体指导,在新政执行、体制创新、建设项目等层面给与积极主动具体指导和适用,协调解决的《方案》执行中遇上的艰难和问题。

五、我国发展改革委、促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组公司办公室要会与相关层面加强对《方案》执行状况的追踪剖析和检查督促,适度深入开展《方案》执行工作进展评定,留意科学研究新情况、处理新问题、汇总新工作经验,重大问题立即向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汇报。

国务院办公厅

2022年4月18日

(仅作公布发布)

2022-04-27

2022-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