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执行首月 辽宁新设企业登记同比增加18.14%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执行首月 辽宁新设企业登记同比增加18.14% 沈阳市5月6日电 (新闻记者 韩宏)辽宁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6日发布信息称,《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执行首月,辽宁新备案各种企业登记7.02万户,同比增加18.14%,企业登记魅力进一步释放出来,销售市场资源分配不断提升。

做为我国制订颁布的第一部统一标准各种企业登记备案监管的行政规章,于3月1日逐渐宣布执行。辽宁市场监督管理搞好备案系统软件的服务平台更新改造,保证新老备案规章制度对接畅顺、企业登记井然有序备案。

据了解,《条例》的实行提供了五大便捷。一是缩小了备案阶段,将原“审理+审批”步骤合拼为备案确定步骤,撤销审理阶段。二是精减了申报材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办理类公文由25个压降至16个,审批类公文由34个压降至18个,通告类公文由37个压降至14个,取消了非企业公司法人相关主管机构注资等6项证明文件。三是提高了撤出便捷度,提升了简易注销规章制度,减少了个体户销户时间,由45日缩小至20日。四是提升了撤消备案高效率,撤消备案规章制度规范了假借备案等虚报备案的依法查处程序流程、法律法规不良影响及对立即责任者的惩罚对策。五是加设了关店规章制度,让有运营意向的艰难企业登记积极临时“休眠状态”,合理合法减少经营成本。

辽宁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单位表明,辽宁省将对焦企业登记“准入条件、准营、撤出”中的难题堵点问题,提高企业登记的项目生命周期传动链条服务水平,推动企业登记经营规模进一步发展壮大。不断提高备案方便化水平,为提升辽宁省经营环境奉献市场管理能量。(完)

2022-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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