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防洪Ⅲ级应急处置调节为防洪IV级应急处置

广东省:防洪Ⅲ级应急处置调节为防洪IV级应急处置 由于现阶段降水情局势发展趋势,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和省防总相关要求,省防洪防汛抗旱防沙总指挥部公司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决策于5月14日6时将防洪Ⅲ级应急处置调节为防洪IV级应急处置。

广东三防办、省应急管理厅规定各地各部门果断摆脱麻木懈怠观念,依照职责权限和应急预案要求,一点也不懈怠地搞好防洪各项工作,科学合理判断风险性,关键加强中小型江河水灾、自然灾害等防御措施,加强路面塌陷点、滑坡点、浸水房子等重点区域的安全性监管,竭尽全力保证广大群众人身安全安全性。

(总服务台新闻记者 郑澍 赵菁)

2022-05-14

2022-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