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文明城市创建”——行政部门检查与民同行业系列产品经典案例(第五批)

“检查文明城市创建”——行政部门检查与民同行业系列产品经典案例(第五批) 行政部门检查以“我管”促“都管”经典案例

“检查文明城市创建”——行政部门检查与民同行业系列产品经典案例(第五批)

实例一:吴某诉江苏某市市人民政府行政裁决决策检查监管案

【关键字】

行政部门异议实际性解决 退伍军人按置 多元化援助

【基本上案件】

1982年,吴某参军入伍,1988年因公伤残,被称为三等乙级残废后退伍,同一年4月到江苏某市(原某县)民政部门按置办报到,未被妥善安置,后一直以种地、打工赚钱养家糊口。2018年,吴某获知中国民政部已经进行“清零行为”,处理1978年后满足条件的退伍军人安置问题,向南通市市社保局资询兵龄是不是可折抵社保缴费年限,被告之需依据参军入伍档案资料确定兵龄。吴某遂向民政规定读取参军入伍档案资料,获知其档案资料于撤乡并镇时丢失。吴某规定民政为其分配公益岗位或是处理社会养老保险问题。民政觉得其已享有残废慰问金补贴,分配公益岗位或是处理社会养老保险无现行政策根据。吴某对处理决定不服气,同一年10月规定民政偿还参军入伍档案资料、给与其退役按置、为其申请办理参加优待证,向某市人民政府申请办理行政裁决。某市人民政府以该申请办理不属于行政裁决受案范畴、超出法定时限为由,做出不予以审理决策。吴某向南通市初级法院提到行政诉讼法。人民法院核查觉得,某政府的不予以审理决策法律适用恰当、程序流程合理合法,驳回申诉吴某诉请。吴某起诉、抗诉,均被驳回申诉。

【检察系统履职情况】

2021年11月,吴某向江苏省检察院申请办理监管。江苏省检察院依规审理,关键进行下列核查工作中:一是走访调查某民政局、查看吴某退伍前后左右有关残废退伍军人安置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现行政策,掌握到吴某属于“可按置”的情况,民政部门仅限于那时候本地经济发展状况,未为其妥善安置。其退伍不久后江苏省人民政府即颁布《<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实施细则》,相近情况从“可按置”变成“理应按置”。二是向吴某队友核查吴某参军入伍状况,到某市退伍军人安置办读取吴某退役军人签到申请表、参军入伍通知单,确定其有67个月兵龄。三是赴吴某所属村调研其家中、收益、健康情况。掌握到吴某因2015年遭受道路交通事故没法正常的工作中,且肇事者方乏力赔付;2018年,其妻许某跌伤,经2次术后留出比较严重并发症需长时间医治,夫妇二人只靠吴某伤残军人优抚补助费维持日常生活,经济发展极其艰难,且许某因无法付款扶养费被妈妈诉至人民法院。此案法院判决书许某付款扶养费,已进到程序执行。

2022-05-16

2022-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