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苏海事局管控服务保证一体化合作合同签署

沪苏海事局管控服务保证一体化合作合同签署 南京市5月18日电 (陈炜杰 徐珊珊)5月18日,上海海事局与江苏海事局以“云签订”方法签署《沪苏海事监管服务保障一体化合作协议》,初次确立了沪苏地区海事局管控、公共交通机构、信息内容数据信息、服务保证等六个领域的协作每日任务,全方位涵盖了海事局业务流程的各行各业。

上海市和江苏省海域自古以来新海交汇处,船流聚集。近些年,沪苏两个地方海事局单位大力开展沪苏地区海事局协同管控工作中,创建了长三角区域海上紧急协作体制和苏、浙、沪、鲁四地跨地区木船水上救援工作机制、沪苏海上公共交通机构一体化管理方法、船只“一次性船舶动态汇报”、长三角远洋船落档备案“不封航办理证件”、个人信用信息相通双边协定等多种管控服务保证一体化措施。

《沪苏海事监管服务保障一体化合作协议》的签署意味着沪苏海事局的协作步入新的环节,两个地方海事局单位将持续深入贯彻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认真执行全因素海上“大交管局”先行区、翠绿色航运业海事局整治示范园区、航运业经营环境海事局服务项目样本区等交通强国基本建设示范点每日任务,加速推进六大行业一体化,为将来更普遍、更长久的全国协作造就出大量新的基本思路和方位。

负责人表明,下一步,两个地方海事局单位将再次在安全管理、环境污染治理、风险管控、公共文化服务、紧急救援等层面加强联合合作,为加速推进交通强国基本建设、维护保养新海运送“动脉”安全性、翠绿色、高效率、通畅奉献海事局能量。(完)

2022-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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