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农村商业银行4宗违反规定被罚125万余元 借款被侵吞炒股票购房

三门农村商业银行4宗违反规定被罚125万余元 借款被侵吞炒股票购房 中国经济网北京市5月20日讯 今天,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台州市管控大队行政处分信息公示表(台银保监罚决字〔2022〕10号)。

三门农村商业银行存有下列关键违反规定违规行为客观事实:一是授信贷款不及时,信用贷款资产被侵吞于买房;二是授信贷款不及时,信用贷款资产被侵吞于买卖股票;三是固定资产贷款派发和第三方支付监管不紧,未按施工进度放贷;四是职工个人行为自纠自查不深层次,某些保安人员替行内银行信贷顾客垫付资金还款。

台州市银保监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三门农村商业银行处罚125万余元。

最新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商业银行金融企业有下述情况之一,由国务院办公厅商业银行监管组织行政强制执行,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下列处罚;剧情非常比较严重或是贷款逾期不纠正的,可以勒令停产整顿或是吊销其许可证;涉嫌犯罪的,单位受贿罪法律责任:

(一)没经任职资格核查任职执行董事、高端管理者的;

(二)回绝或是阻拦非当场管控或是现场检查的;

(三)给予虚报的或是瞒报关键真相的表格、汇报等文档、材料的;

(四)未按规定开展信息披露的;

(五)比较严重违背谨慎运营标准的;

(六)拒不履行此方法第三十七条要求的对策的。

下列为全文:

2022-05-21

2022-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