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知未满十八岁旅客包车服务为偷窃 出租车司机被评定共同犯罪被判刑

悉知未满十八岁旅客包车服务为偷窃 出租车司机被评定共同犯罪被判刑 悉知未满十八岁旅客深更半夜包车服务为跨地区偷窃,出租车司机被评定共同犯罪被判刑

澎湃新闻网首席记者 葛熔金

为赚车钱,出租车司机刘华(笔名)明知道未满十八岁旅客深更半夜包车服务是去盗窃仍予专车接送。日前,杭州临安人民法院评定其共同犯罪的客观事实创立,以诈骗罪被判刘华刑期八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罚金1000元。

33岁的刘华是江苏常州一名出租车司机,15岁的小罗是其熟客。小罗的包车服务要求有点儿怪:每一次全是几位青少年搭伴,终点远,车钱动则过千,出行在深更半夜,回程则在次日零晨。留意观查后,刘华发觉到小罗等人们在从业偷盗,但他既并没有警报,都没有回绝包车服务规定。上年11月23日,小罗和2个同年龄人到杭州临安盗窃,再度约了刘华的车。对这单深更半夜单趟200公里的包车服务,刘华叫价1400元,小罗一口应下。次日零晨抵达后,小罗等人奔走好几个地址,撬锁溜锁偷盗店家,直到被抓捕。据其口供,警员将在附近公寓泊车歇息的刘华抓捕。刘华承认,自身了解小罗直到杭州临安是为了更好地偷盗,但自身并没有参加具体偷盗。

经审查,小罗等那天晚上偷盗既遂财产使用价值7600汪义,未逐财产使用价值54600汪义。因三人全是没满16岁的未成年,依规不追责刑事责任,被公安部门惩处治安拘留,并将依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接纳矫正文化教育,刘华则涉嫌偷盗起诉。杭州临安人民法院案件审理觉得,刘华明知道小罗等是为偷盗而包车服务,为唯利是图仍然给予专车接送服务项目,具备相同的犯罪故意,在偷盗主题活动中承担驾车专车接送,共同犯罪的客观事实创立,依据剧情以及投案自首悔过心态做出以上裁定

2022-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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