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违反规定应用“COD除去剂”影响环保监测设备刑事案件今公开审理

全国首例违反规定应用“COD除去剂”影响环保监测设备刑事案件今公开审理 湖州市6月2日电(施紫楠 许金荣 董佳璐)2日,浙江湖州初级法院(下称“湖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布开庭审判全国首例违反规定应用“COD除去剂”影响环保监测设备刑事案件,并复庭判决。此案也是宁波市健全四级人民法院审级职责精准定位改革创新至今提级所管的第一个案子。

据了解,高锰酸盐指数(COD)是以有机化学方式精确测量水质采样中必须被氧化的氧化性摩尔质量,在河流污染和废水处理厂等运作管控中是一个关键并且较快测量的有机化合物环境污染主要参数。

以上案子中,被告方企业宁波市长兴县某环保设备公司关键承担生活污水处理和一部分公司排污的工业污水处理。依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该企业解决后排出的工业废水中COD需做到一级规范A标准。

2019年3月至2020年5月,该企业因COD在线监控数据信息超标准,依次三次被行政处罚法,处罚128余万元。

为躲避管控和惩罚,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在明知道“COD除去剂”仅具备影响全自动检测设备、没法具体减少污水中COD值的情形下,被告方企业仍依次七次选购液剂、颗粒剂共3.275吨,由被告该环保设备公司污水处理技术立即责任人夏某某或夏某某授意的其它职工添加至废水处理尾端,以避开COD在线监控。

2021年5月,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大队在稽查现场检查中发觉该环保设备公司违反规定添加个人行为并移交公安部门。此案在检察系统向法院立案侦查全过程中,湖州市中级法院依据相关要求给予提级所管。

人民法院经案件审理觉得,被告方企业做为关键排放企业,明知道外包装为“COD除去剂”(经评定,其主要成分为氯酸钠)的药物并无法真真正正减少污水处理中COD成分,依然在工业废水口加上“COD除去剂”,立即影响自然环境全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导致很多带有COD的工业废水至外河堤,其个人行为已组成污染环境罪。

被告夏某某做为该企业立即承担废水处理的管理人员,对其亦要以污染环境罪判罪惩罚。

仲裁庭经充足合议后,复庭被判被告方企业罚款RMB20万余元,被判被告夏某某刑期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罚款RMB2万余元。被告方企业和被告夏某某均复庭表明不起诉。

“此案的违法犯罪方式更具备隐秘性,假如长期性未被发现或被仿效,将对水生态导致很大毁坏,务必造成社会发展十分重视。”湖州市中级法院党委书记、医生杜前表明,此案针对惩处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保护环境具备较强的示范性实际意义。(完)

2022-06-03

2022-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