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提升没房员工租房子住产品住宅公积金提取规范

山东泰安:提升没房员工租房子住产品住宅公积金提取规范 澎湃新闻网新闻记者 庞静涛

6月7日,山东泰安公布《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

调节没房员工租房子住产品住宅公积金提取规范。没房员工租房子住产品住宅,给予身份证件、自己及另一半无房证明的,夫妇彼此每一年可获取信用额度由14400元上涨至18000元;与此同时给予房地产管理单位开具的房产租赁报备证实及补税税票的,按发票额度获取,但每一年不能超过30000元。

《通知》表明,容许受新冠疫情直接影响的公司延缓存缴。依据现行政策,受新冠肺炎新冠疫情直接影响的公司经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公会探讨根据,可按照规定向市公积金核心申请办理在2022年12月31日前缓交公积金或暂时性减少社保缴纳比例。

经准许缓交公积金的公司,缓交期满后3个月内,应按时全额补交缓交的个人公积金。经准许暂时性减少社保缴纳比例的公司,暂时性减少社保缴纳比例期满后,恢复正常社保缴纳比例。缓交期内存缴时长持续测算,不危害员工正常的获取和申请办理公积金借款。超过缓交期满后3个月,仍未全额补交缓交个人公积金的,员工不可以申请办理公积金借款。

文档表明,因感柒新冠肺炎住院或防护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必须防护观查工作人员、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员和受新冠疫情危害临时丧失固定收入工作人员,新冠疫情期内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不可以正常的偿还公积金按揭贷款的,由贷款人向公积金核心提交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未作贷款逾期解决,不当作贷款逾期纪录申报个人征信单位

202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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