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到底有多痛苦,为什么死刑犯在执行死刑前,很少有痛哭流涕求饶的

也不能说没有坐牢到底有多痛苦。

死刑犯在验明正身、签字画押、押上囚车后是有十分钟与亲人会见时间的,但双方须保持一定距离并严禁有肢体接触。

一部分死刑犯在行凶做恶时穷凶恶极似魔鬼,但在临刑前会见亲人哭得死去活来,上放不下老、下放不下小。

从死刑犯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逮捕关入看守所、到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死刑犯不服一审判决向高院上诉、高院维持原判、最高法核准其死刑、当地接到最高法核准后七日内对其执行死刑,这是相当长的一个过程。一年半载走完这些程序算快的。

死刑犯也会有自知之明,犯下了死罪求谁都没用。在看守所里经过干警的心理辅导,面对国家机器的轰隆转动,公检法武警的高压态势,个人的反抗如螳臂挡车,他不认命还能怎么办,哭也是个死。

记得曾在油管上看过一个恐怖份子用匕首割日本人的头的视频,那个日本人跪在摄像机面前呆若木鸡,恐怖份子哇拉哇拉讲了一堆咱也听不懂,然后刽子手用匕首从人犯脖子处刺进去,人犯面露痛苦双腿被绑了在挣扎,头被切下来后完事恐怖份子又双叒叕哇拉哇拉一通,全程没见人质流泪或是反抗。因为反抗换来的是比死更难受的精神、肉体折磨。

综上,死刑犯临枪决很少有哭的不是胆大,是欲哭已无泪,反悔已晚矣。求饶,谁能饶他,谁有那通天的本事。

敬畏法律、遵守法律。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好吧,我也一直在纠结这个问题,在我心中罪犯分为这样两类:一、过失犯,或者冲动犯,他们的犯罪行为往往是独立存在的,不以犯罪为生,其犯罪行为的实施具有偶然性。二、惯犯,这种人以犯罪为职业,以犯罪为生。没有做过调研,但是根据职业经验比较主观的说,对于前一种罪犯,他们基本没有什么再犯可能性,所以不存在什么纠正效果。对于惯犯,监狱就是第二家庭,进进出出很正常的。

那么监狱的作用是什么,主要是三个,一是震慑作用,将酒驾的人投入监狱,不是因为我们认为他的再犯可能性很高需要监狱纠正他,而是为了通过惩罚他告诉大家不要酒后开车,这是一种社会引导作用。二是隔绝作用,将一部分惯犯人为的与社会隔绝,防止他们进入社会危害正常社会秩序。三是报复作用,平息社会愤怒以及受害人的心理创伤。

是否存在只有关进了监狱才能成功改造的罪犯,我觉得肯定有,但是不多,因为对于一部分人而言无需关进监狱,通过罚款等其他惩罚手段已经可以做到。对于一部分的惯犯而言,限制自由的处罚只是为了下一次出狱后的犯罪做准备。处于两者之间,恰巧需要通过限制自由的方式来改变的罪犯应该不多。当然以上所有内容都是我想当然的认为的,没有数据支持,最多是职业经验带来的感觉。

顺便给个彩蛋吧:这段时间办了一个案子,被告人七十多岁了,是个90年逃跑的在逃犯,年龄大了想去监狱养老,于是就去自首了,派出所不想抓他,因为这种人没有什么社会危害性,他就拿了一条扁担在派出所门口说“你们要是不要我自首我就出去打人”,没办法这人又被投进了监狱。所以监狱对于某些犯人大概还有养老的功能吧。

在监狱的犯人,他们的生活是什么样的?会不会像电影里面那样被打?这个问题分两方面回答。

第一,服刑人员的生活。1、生活水平,大体上和学校食堂、职工食堂差不多,卫生方面的要求比他们还要高,质量、数量基本上没什么问题,管饱。和外边食堂的差别,我认为主要是为了防止出问题,监狱的饭菜在安全方面要求更高,一般不会有凉拌菜一类容易出问题的菜品,油炸的、煎的以及大火爆炒的比较多见。

2、学习。服刑人员根据个人情况编为若干个班,学习文化、技术、法律等方面的知识。

3、劳动。每周劳动五天,每日八小时。另外的两天,一天是学习,一天是自由活动。

4、作息时间基本上是严格按照规定,但时间统一作息,不允许任何人例外。

第二,是否有被打的问题。有,但是非常少。

1、监规纪律明确规定禁止服刑人员打架斗殴,否则会严肃处理。最轻的处理是关禁闭一周,取消本月得分,如果殴打他人造成伤害或其他不良后果,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监狱里视频监控遍布任何一个角落,凡是服刑人员能到的地方都有监控,所以不存在动手打人发现不了的问题。监狱的视频监控资料按规定保留三个月。

3、监狱警察不允许也没有必要殴打服刑人员。对于服刑人员违反监规、不服从管理,监狱警察有很多合法的惩戒措施,惩戒的后果比挨打严重的多,根本没有必要打骂服刑人员。另外,警察法也明确规定,不允许警察殴打体罚服刑人员。

2022-06-09

2022-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