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按摩师反杀案二审维持4年判决,家属不接受互殴认定将申诉,如何看待陕西反杀案二审现实中被打以后能打回去吗

陕西版法官毕竟少数,如果每个人都这样,毫无原因,任人打骂,不敢还手,势必造成坏人得势,小人得志,民族失去向心力,忘也,何谈振兴中华残疾按摩师反杀案二审维持4年判决,家属不接受互殴认定将申诉。此案就事论事,属于典型的酒后寻衅滋事,正当防卫,死者饮酒后失去正确的判断力,包括手劲,头脑,在这种情况下对任何人都是很危险的。到底防卫过当还是不过当,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我对此案各种证据还不了解。但一审判9年,量刑过大。这绝对不公平,不排除人为因素干扰,这种法官昏庸,不但上诉,更应追责。我赞同大多数网民意见,正当防卫,最多是个缓刑,关于民事赔偿,力争不赔偿,因为死者喝酒前就应考虑醉酒后各种情况负责,总不能,以醉酒为借口,逃避责任,你可以不喝酒甚至少喝。个人意见,喷子们想想自己很可能也有,甚至遇到过这种情况,请想好再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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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按摩师反杀案二审维持4年判决,家属不接受互殴认定将申诉,如何看待陕西反杀案二审现实中被打以后能打回去吗

赞成河北保定涞源公安局做法,决定合理合法,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借此机会,谈谈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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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初衷好,实践有困难我国《刑法》 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可见立法者初衷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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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司法实践当中,执法部门存在一定困扰,如果认定防卫尺度掌握不好,很容易造成暴力事件频繁,我国人口众多,社会转型期造成社会波动较大,需要的是稳定大局。加上近些年死者家属给执法部门压力增大,所以更多执法者更倾向于不认定正当防卫。

防卫到底应该不应该有限度过往我们认定正当防卫确实存在失误,经常不加区分的否定正当防卫,执法缺乏技术性、人情味和社会影响考虑。例如本案中,一家人如果不将行凶者制服甚至打死,后果很明显,全家都会被杀,难道法律制裁行凶者会让全家人起死回生吗?未来将行凶者判死刑能起到什么作业呢?

但是也要反对无限防卫,很多人认为只要对方是违法暴力行为,就应该有无限防卫权,打死也活该。如果这样要法律还有什么用呢,直接恢复到原始社会“同态复仇”就好了,以牙还牙,以血还血。谁拳头大谁说了算,这样社会难道还是文明和法制社会吗?

美国关于正当防卫介绍在美国司法实践中,个人可以在适当的情况下保护自己免受伤害,即使这种行为通常构成犯罪。

大多数州的刑法坚持的是“不退让法”,翻译为“就地防卫法”,遇到紧急情况时,没有必要退让,可以当场使用武力(包括枪支),甚至直接将对方打死,来保护自己和家人。

当然,何判断正当防卫需要结合各州的各自历史案例,及案件实际具体情况进行法律判断。如果防卫人是先遭侵害的一方,其防卫行为自然得到陪审员的同情。陪审团决定被告人是否有罪,生效判决自动成为判例,这对于防卫人比较有利。

启示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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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示一、民众的正义感如洪流,只有秉承公正,才能不起波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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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为何会引发全国如此高度关注?根源在于,大家对于案件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定性存在错误,甚至是夸张,如果是防卫过当,或许,不会引发那么大关注,然而,纵观案件的情况,基本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的事情,却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明显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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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身高1.9米的男人,深夜带菜刀,组织20多人去唐雪家砍门,作为一个弱女子,带刀出门查看,太正常,而在查看过程中,被体育专业的高大威武男人踹伤下身,三个月不来例假,还被殴打,在唐雪用刀进行自我防卫情况下,导致攻击者中刀死亡,这样的案子,是非常清楚的,正当防卫,但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显然难以服众,这是大家高度关注的根源。

启示二、各种声音并存,不研究案件,或者说,制造奇葩声音的人不少,除了对案件没有深入思考和梳理外,提出不同声音,以此达到寻找噱头吸引关注的目的。实际上,目前有三种声音,一种声音是支持正当防卫,一种是觉得防卫过当,还有一种认为唐雪是故意杀人,甚至是谋杀。

我坚决支持唐雪正当防卫,理由不用说,李某湘酒后拦车辱骂人,凌晨组织20多人去砍唐雪家门,唐雪开门对她拳打脚踢(梳理整个案件报道得出具体事件脉络),导致唐雪下体受伤,脸部、头部也受伤,在这种情况下,她奋起反击,将李某湘划伤导致死亡,正当防卫,没错。

那么,为何会有人,甚至一群人觉得唐雪故意伤人或者蓄意谋杀?他们的理由是:

1、李某湘中途把刀扔下。

2、李某湘没有用刀砍人,不然唐雪要死了。

3、唐雪没选择报警,而是选择主动出击。

4、唐雪明知李某湘没有刀,她提刀出来行凶。

5、唐雪一刀毙命。

这些人,主要依然存在自我主观看法,先入为主,没有仔细研究案件的整个经过。对于上述情况,我的反驳如下:

1、实际上,当时李某湘的刀是被同伴强行夺走扔掉,不存在主动放弃攻击。如果他手上有菜刀,不排除会砍杀唐雪。

2、唐雪不报警,也是一种自我选择,当你受到攻击的时候,可以选择报警,则可以选择主动出击,这个不冲突。

3、作为正常人,凌晨有人来考你家门,外面还有20多人,你出去查看,带不带刀?如果你说“不”,那就不是正常人思维,正常情况下,人人都会带刀出去查看的。

4、凌晨一点,农村没有路灯,灯光灰暗,唐雪不知道李某湘的菜刀被同伴夺走。

5、唐雪受到攻击下,用菜刀挥舞做自我防卫,没毛病,

6、不存在一刀毙命,仅仅是因为李某湘在攻击殴打唐雪的时候,唐雪挥舞刀具,做自我防卫时,不慎将李某湘右胸部捅伤,导致大动脉出血死亡,不涉及故意杀人或者谋杀。

因此,提出这种故意杀人或者谋杀的,站不住脚。

启示三、不能总是拿正当防卫开玩笑,不能总是伤了见义勇为或者正当防卫人的心。实际上,这个案子安全可以参考涞源反杀案、昆山反杀案,两个案子,都是起初当事人被拘留,引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最终,上级部门介入调查,对前面的错误进行了纠正,还了当事人的清白而无罪释放,然而,这一次唐雪的反杀案,跟前面很相似,为何还会如此?为何要让老百姓来监督?不管结果如何,至少,目前知道的情况,是属于正当防卫,但还能出现被拘留这么长时间,并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这也提醒,基层执法者需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

2022-06-10

2022-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