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税务局:杭州市蓝某某少缴个人所得税被罚

浙江省杭州税务局:杭州市蓝某某少缴个人所得税被罚 中新财经6月9日电 最近,浙江省杭州市税局稽查局依据人民群众检举,依法查处了蓝某某未依法处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案子。

核查,蓝某某未依法处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少缴个人所得税2.44万余元。税务对其立案侦查查验后,蓝某某积极申请补交了一部分税金。充分考虑上述情况,上海市税局稽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依照《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蓝某某追讨税金、另收税款滞纳金处以处罚总共4.67万余元。

上海市税局相关责任人提示众多经营者,要依规依规申请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必须缴税的经营者应在法定时限内申请办理申请并补交税金。对不依法处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的,除依规追讨税金、税款滞纳金处以处罚外,还将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上开展标明,列入税款管控关键成员名单,对其之后3个缴税本年度申请状况加强审批。(完)

202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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