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警察将法律都不放眼里了吗,我有义务回答派出所民警的所有问题吗

依我之见一一被传唤的人或犯罪嫌疑人如实回答派出所的人民警察就案件的提问现在警察将法律都不放眼里了吗,是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

一,1,在我国,一旦发生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公安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有权将涉事涉案的公民或犯罪嫌疑人传唤至派出所等办案场所,为了查明案情,法律规定由人民警察两人以上,依法告知被传唤的当事人,或依法告知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法定权利和诉讼权利后有权询问丶讯问与违法事实或涉嫌犯罪的有关问题;同时,法律还规定被询问丶讯问的公民或犯罪嫌疑人“应当如实回答办案人员就案件提出的问题”,除与案件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

2,那么,什么叫“应当如实回答办案人员就案件提出的问题”呢?这里的“应当”是法律书面语言,用平时的口头语就叫“必须”。从法律规定“必须”回答办案人员提问这一点来看,在这里我国法律实际上明确要求治安案件被传唤的人丶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必须履行如实陈述丶如实供述的法律义务。因此,本案例提问者所提出的必须如实回答办案人员就案件中的问题就是一项法律规定的义务。

3,什么叫“如实回答”呢?所谓“如实回答”,就是指要客观丶真实地回答,而不得故意编造丶隐瞒或诬陷他人,否则,依法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可能,有网友会说美英各国和我国香港特区不是在法律上有“沉默权”一说吗?可能也误认为我国法律也有拒绝办案人员提问的什么沉默权。那是网友们的误解,我国大陆的法律是没有沉默权一说的。什么叫“沉默权”呢?,最著名是美国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的沉默权的“米兰达规则”,即警察抓捕犯罪嫌疑人时第一句就是,“你可以不说话,你有权保持沉默,你每说的一句话将会作为呈堂证供”,而一般情况下,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和回答均是在辩护律师在场的情况下或由辨护律师交流后再作回答。

当然,“沉默权”赋予犯罪嫌疑人,一方面的确在防止刑讯逼供防卫冤假错案保障人权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另一方面从保护公共利益和安全着眼,比如恐袭案件丶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恶性案件如果赋予其拒供的“沉默权”,的确有不可忽视的消极作用和影响。如何取舍保障人权和公共安全,这必然考验立法机关的智慧。

以上意思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不可能判刑

没证据怎能说死不认罪呢?

要知道定一人有罪,要经过公安,检察,法院三机关,有一个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证明他有罪才行。

发生案件,从有人报警开始,110指挥中心有接警记录,有发出的出警记录,哪个派出所的立案记录,有出警警察到案发现场的执法记录仪记录。

有证人证言,询问记录,有勘查鉴定意见,有沿途监控摄像,有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有讯问记录,有拘留决定,有关押拘留人的通知,或者强制措施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决定,有保证人保证金。

需要逮捕的,移送检察院的审查报告,检察院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记录,有确实证据证明有罪有起诉决定,起诉书及相关证据,事实不淸证据不足的,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第二次退回补充侦查,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组成合议庭通知开庭,证据要经过质证,经过辩论,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最后法院根据犯罪事实和法律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等情节,依法作出判决,书记员对开庭全过程记录。还有是否上诉,上诉有个二审问题。

我说以上办案过程,缺了哪个证据,缺了哪个环节,哪个环节不合格定不了案,定不了罪。

没有证据证明某人有罪,拘留逮捕的解除羁押,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法院当庭宣布无罪释放。

有人自称犯罪,比如说杀人,比如说强奸,比如说盗窃,都要有完整的证据链。只凭他口供,没有证据不能定罪判刑。谨防他故意说犯罪,浪费司法资源,或者创造条件企图进监狱度过余生。

没有证据,公安机关放人。

最高法院裁定警察没有保护公民义务的两个著名案例——1981年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案与2005年石城镇冈萨雷斯案件。

1981年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案的结论是: 警方对于大众的责任是广义的,并不存在警方对某一公民的特殊关系,在这一层面中,警察没有任何具体法律义务的存在。

2005年石城镇冈萨雷斯案件的结论是:禁止令是个法律命令,其意义在于如果侵犯后要受到法律的惩罚,这里的惩罚基础在于对法律的破坏而不是个人的伤害。 警方没有在禁止令被破坏途中进行干预的义务,但是有在禁止令被破坏后把对方绳之以法的义务。

既然警察没有对公民个人的保护义务,那么公民就要自己保护自己。如何保护?持枪!

在美国出行必备品绝对是手枪。

2021年一则新闻让国内很多人对华人同胞的安全感到担忧——美国一华人遭3人抢劫时隔裤兜开枪击毙一劫匪 ,当地华人组织:警方认定属自卫,当事华人担心安全考虑搬家。

与美国警察权力大得惊人而责任小得吓人相比,中国警察不仅有保护公民的责任,还有“预防犯罪”的责任。

据公安部头条号消息:

2021年

全国公安机关共有261名民警

131名辅警因公牺牲

4375名民警、3420名辅警因公负伤

从来都没有什么岁月静好,只是有人替你负重前行。

2022-06-10

2022-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