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是精神病该怎么处理,福建莆田刑案嫌犯欧某中,万一真有精神病史,被抓了会怎么判

现在网上一边倒的支持欧某中,基本上也能说明问题了嫌疑人是精神病该怎么处理!

即便他没有精神病史,若他被抓了,很有可能会减轻刑罚。

估计死刑是不可能的,最多死缓。

同情归同情,但是,他万万不该对邻居家的孩子下手,太难理解了!

“欧某中是好人坏人我不知道。也许他是好人,也许他有冤屈。但至少,他没有对法律的敬畏,没有对他人生命的尊重。所以,我不会同情他。希望尽快抓获凶手,将他绳之以法。”

这些叫嚣凶手值得同情的人,

是因为自己也受了苦难,

但是不敢去报复,

看到有人愿意去报复就非常解恨!!!

美国一个男子当场枪杀了强奸他女儿的面带微笑的犯罪分子 ,

所有美国人都呼吁该男子无罪,

我也认同此观点 ,但是我不认同灭门。

冤有头窄债有主 ,杀人小孩就很没有理由。

我觉得会有那么多人对欧某中产生同情的原因是:现实生活中不少人或多或少都碰上各类“冤屈”的情况,但出于时间或经济成本,或确实碰上各种阻力,导致没法通过合法途径“伸冤”,心中多少积累的怨气。

碰到这个事件,不自觉带入有“冤屈”行凶者的角色,之后自然与行凶者产生共情。

行凶者做了大家慑于法律等各类原因不敢做的事,完成了一场心理上的“快意恩仇”,获得了类似读小说代入主角的满足感,甚至犹有过之。

这是人之常情,可以理解。

但现实情况不同于小说情节,现实需要更大的理性去对待这类情况,而不能只是一场情绪的宣泄。

在大部分人还处于情绪宣泄的阶段,还没开始冷静思考的时候,cc的理性解读会让不少人觉得“冷血”,这大概就是本刑案发生之后网络上如此热闹的原因吧……

欧某中事件有一个小小的积极意义是:它对那些正在作恶以及潜在的作恶者是一种震慑,让那些作恶者少一些侥幸心理,以为只要没有留下证据,法律拿ta没办法就没事了?

因为受害者可能的报复将是ta所无法承受且没机会后悔的,这样ta作恶的时候是否会再三掂量一下风险,然后停止作恶呢[疑问]?

凶手如果之前遭遇不公,那值得同情,但绝不是采取极端做法的借口。私刑到什么时候都不应该是法律所允许的,更不是一个法治社会应该包容的。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5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如果你们有案件属于超期羁押,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行使权利,以维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022-06-10

2022-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