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决策将关押重要性核查重点主题活动增加一年

最高人民检察院决策将关押重要性核查重点主题活动增加一年 2月18日电 据最高检察院网址信息,最高检察院决策将自2021年7月1日布署进行历时大半年的关押重要性核查重点主题活动,延到2022年12月31日。案子范畴由三类关键案子扩展为所有在办关押案子。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相关责任人表明,自关押重要性核查重点主题活动进行至今,各个检察系统深层次贯彻执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案件司法部门现行政策,完善体制机制、重视政府法制协作、完善工作方案、突显核查关键、综合综合性强化措施,重点主题活动获得显著成效。据调查,2021年后半年,执行异议关押率降至40.47%,比上半年度降低近5个点,比2020年同期降低3个点;第四季度执行异议关押率降至36.31%。此外,重点主题活动中也存有全国各地推动幅度不平衡、关押核心理念尚需进一步升级、有关规章制度体制尚需进一步建立完善等问题。为促进处理关押核查中的客观性问题,加强刑事案件检查单位进行关押重要性核查的岗位职责观念,提高关押重要性核查法制化、规范性水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决策将重点主题活动再增加一年。

最高人民检察院调节了重点主题活动遮盖的案子范畴,从原先的法定刑在三年以内刑期、涉民企经营方式违法犯罪和被告方申请办理等三类关键案子扩张至所有在办关押案子。重点活动要求,筹办检查官在申请办理各种审查逮捕、关押重要性核查、审查增加侦查羁押期限、再次测算侦查羁押期限报备核查案子全过程中,要严苛掌握拘捕、再次关押、延押、重计的法定程序和关押重要性。可捕并不捕的不捕、可押可不押的不押、可延长并不延的不延、不符再次测算侦查羁押期限标准的依规明确提出改正建议。此外,针对合乎拘捕关押标准,确实有关押必需,采用非关押强制执行措施不能避免产生社会发展危险因素的,依规做出适用关押强制执行措施的决策。促进社会发展危险因素标准核查的本质化和核查延押、重计报备核查系统的本质化。

重点主题活动进一步明确,要促进关押重要性核查常态,在办关押案子进到移送起诉、审理阶段,理应对关押的可行性开展核查。针对移送起诉阶段退还公安部门补充侦查结束移送起诉、一审阶段6个月内未判决、二审阶段4个月内未判决的关押案子,理应最少进行一次关押重要性核查。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相关责任人注重,各个检察系统要根据重点核查主题活动积极主动推动升级关押核心理念,加强与政府法制各企业的沟通协调和对广大群众的释法讲理、主题教育,在关押核查中牢牢把握案件、充足讲解现行政策、充足用好法律法规、更强凝聚共识,促进在全社会发展塑造与当代法制相一致的关押核心理念,在关押核查中完成惩处违法犯罪与尊重人权的均衡,降低社会发展抵抗,推动社会发展内生平稳,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地落实

2022-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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