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车过户费,新能源车上好牌以后可以过户他人吗?

公安部在上海、南京、无锡、济南、深圳5个城市试点已发放新能源汽车号牌新能源车过户费。新能源牌照和燃油车牌照是一样的,所以两者基本没区别,唯一一点就是新能源汽车除工本费等费用缴纳,基本可以免费获得牌照。新能源车牌照可以转让但必须连车和牌一起过户,过户半年后车和牌才能分离。与普通汽车号牌相比,新能源汽车号牌工本费、发牌机关代号(各省、区、市简称和代码)不变,仍执行现行国家规定的普通汽车号牌收费标准,每副号牌100元。号码增加了1位,如原“粤B·×××××”升位至“粤B·××××××”。新能源号牌在代表省市区域的字母后,小型车第一个字母“D”代表纯电动汽车,“F”代表非纯电动汽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燃料电池汽车等)。大型车号牌中“D”或“F”则位于号牌序号的最后一位。可以更大程度满足“少使用字母、多使用数字”的编排需要。

办理过户所需要的材料及流程如下:

1、现所有人向车辆管理所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

2、现所有人提供下列证明、凭证:本人的身份证;赠与合同及公证书等车辆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3、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检验合格证明和交强险凭证。车辆管理所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买车人。

说明:

1、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之间的过户,是不需要发生任何费用的。手续非常简单,双方带着身份证、在同一户名下的可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本到车管所办理就可以;

2、如果是赠与其他家属或朋友,需要赠受双方到公证处做公证,然后携带公证证明、登记证书、行驶证、到车管所办理赠与手续。值得注意的是,办理车辆赠与的话,不仅需要交付公证费,获赠者还要交纳一定比例的个人所得税。

公安部在上海、南京、无锡、济南、深圳5个城市试点已发放新能源汽车号牌。新百能源牌照和燃油车牌照是一样的,所以两者基本没区别,唯一一点就是新能源汽车除工本费等费用缴纳,基本可以免费获得牌照。新能源车度牌照可以转让但必须连车和牌一起过户,过户半年后车和牌才能分离。

与普通汽车号牌相比,新能源汽车号牌工本费、发牌机关代号(各省、区、市简称和代码)不变,仍执行现行国家规定的普通汽车号牌收费标准,每副内号牌100元。号码增加了1位,如原“粤B·×××××”升位至“粤B·××××××”。新能源号牌在代表省市区域的字母后,小型车第一个字母“D”代表纯电动汽车,“ F”代表非纯电动汽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燃料电池汽车等容)。大型车号牌中“D”或“F”则位于号牌序号的最后一位。可以更大程度满足“少使用字母、多使用数字”的编排需要。

以福州市为例,新能源车过户流程及所需材料如下:

一、车管所办理流程

1、【查验岗】查验机动车,制作标准照片;

2、【登记审核岗】审核凭证证明,录入登记信息,收回并销毁原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确定新的号牌,出具受理凭证;

3、缴费窗口缴费;

4、领取机动车号牌、登记证书、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二、办事所需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1份); 

2、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或凭证(原件1份); 

4、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5、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6、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1份); 

7、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1份)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1份); 

8、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膜(原件1份); 

9、属于委托代理人(或本单位工作人员)代理的,还应提交机动车业务委托书(原件1份)和代理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规定:

第十九条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

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作废,并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窗口办事指南-福州-机动车转移登记(辖区内)

2022-06-10

2022-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