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规征询建议 在职人员港台住户或可以本人为名存缴个人公积金

深圳新规征询建议 在职人员港台住户或可以本人为名存缴个人公积金 深圳市2月23日电 (朱族英)《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通称《缴存规定》)23日公布并向广大群众公布征询建议,该《缴存规定》主要包含在企业工作中的港台住户及外籍人可以本人为名存缴个人公积金、将灵活就业等存缴行为主体列入《缴存规定》、企业申请办理减少社保缴纳比例或缓交业务流程须开展内部结构公示公告等內容。

据统计,为进一步有利于港台住户及外籍人存缴公积金,本次修定拟要求在企业工作中的此类人群可以挑选根据企业代收代缴,还可以挑选以自身为名自行存缴。

2021年,深圳成为全国各地第一批灵活就业参加公积金规章制度试点城市,并于7月20日宣布执行《深圳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规定》,在深工作的灵活就业可自行存缴个人公积金。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处所属单位详细介绍,为保证《缴存规定》內容的一致性,此次修定拟向深圳要求的五类强制性存缴企业(党政机关、机关事业单位、公司、社会化服务组织、社团组织)以外的别的企业以及员工、个体户以及其他灵活就业、缓交企业的员工列入《缴存规定》。

依照目前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因持续亏本2年等状况存缴个人公积金确实有艰难的企业,经该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公会探讨根据,可以向深圳市住房个人公积金管理处申请办理减少社保缴纳比例或是缓交个人公积金。

为进一步减少公司压力,本次修改将目前要求中持续亏本2年的亏损時间标准调节为亏本满1年就可以。与此同时,拟在申请办理减少社保缴纳比例和缓缴的流程中提升企业内部结构公示公告的阶段,由员工对公司的存缴个人行为开展监管,切实维护员工的合法权利。

除此之外,本次现行政策修定将进一步完善一部分工作流程、精减业务流程原材料。最新政策要求,深圳市住房个人公积金管理处在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数据共享平台所在单位销户备案信息内容后,理应积极为企业申请办理销户备案;根据政府部门资源共享等网站可以审查的业务查询原材料不用再给予等。(完)

2022-02-24

2022-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