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系统服务保证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经典案例

检察系统服务保证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经典案例 内蒙古鄂尔多斯某煤炭公司不法占有农业用地刑事案件不起诉案

【关键字】

不法占有农业用地  环境保护  适用商谈 生态环境治理  酌定不起诉

【要义】

对违法犯罪剧情轻度,且积极主动修补被毁坏大河水资源补充地的刑事案,可以依规做出不起诉决策,并坚持不懈依规、谨慎、妥当标准,根据举办听证会程序等形式接纳多方监管。检察系统可以适用绿色生态损失赔偿买受人进行绿色生态损失赔偿商谈。

【基本上案件】

2014年至2017年期内,内蒙古鄂尔多斯某煤炭公司(下称“某煤炭公司”)没经行政工作单位批核,私自在坐落于黄河上游补充水资源区鄂尔多斯市大河“金三角”核心区十大孔兑(“孔兑”为蒙语,意为山体滑坡沟)的上下游地区基本建设采石场,不法占有林地类(种类为独特灌木林地,林种为环境保护林)50.23亩,导致林地类植物群落很多损坏。

【检查履职情况】

2020年12月3日,内蒙古鄂尔多斯达拉特旗森林公安将此案移交达拉特旗人民法院(下称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经核查,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评定该煤炭公司违背土地管理政策法规,没经林果业主管机构审核,不法占有林地类50.23亩基本建设工业厂房,总数比较大,导致林地类很多损坏,其个人行为涉及不法占有农业用地罪。在申请办理刑事案中,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发觉很多林地类损伤且暂未获得合理修复的公益诉讼线索,于2020年12月8日附加民事公益诉讼立案侦查,并邀约林地类行业的权威专家对涉案人员林地类毁坏状况和修补方法开展评定论述。因当地政府运行生态环境保护损失赔偿程序流程,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适用达拉特旗林果业和大草原局与该煤炭公司开展商谈并达成共识,明确由该煤炭公司修复整治林地类20多亩,外地补栽林地类30多亩栽种松柏树3100余株,交纳涉案人员林地类植物群落修复花费116余万元。2021年5月11日,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邀约本地森林公安、人民监督员现场现场勘查评定补栽复绿花草树木存活率及生态环境治理实际效果,生态环境治理初显成果。

由于此案导致的生态环境保护危害已获得赔付与修补整治,且案发前,该煤炭公司责任人积极投案自首认罪认罚,企业大力开展绿色矿山基本建设,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融合企业运营与进步必须,决策于2021年5月17 日举办拟不起诉案子听证会程序。听证会大会,邀约了达拉特旗人民代表、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及其总工会、林果业和大草原局工作员等7名听证会员参与,并邀约了本地15位煤炭行业企业家参加旁边听,筹办检查官紧紧围绕案子客观事实,论述了对案例的特性评定及其拟作不起诉决策的原因和有关法律规定。听证会员对案子判定和拟不起诉决策均表明赞成。听证会程序后,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融合过去申请办理不法占有农业用地、非法采矿案子中显现出的问题,为这里公司员工开展了生态环境维护的普法宣传主题活动。5月26日,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对此案做出酌定不起诉处分决定。

2022-01-25

2022-01-25